体育馆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体育馆维修改造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物资采购站 ,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部物资采购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某部拟对体育馆进行维修改造,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体育馆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生产或销售型企业,并具备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必须为近三年内无政府采购或军队采购不良记录的公司,必须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所供应产品必须为正品,符合规定参数要求。(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01至2021-11-05,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石家庄市裕华区长九中心A区B座301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如因疫情不能到现场领取的,出具相关证明后可邮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1-23 09:00 ,地点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具体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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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物资采购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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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5号华宝大厦12A层13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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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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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00
| 邮编:
| 100044
|
联系人:
|
高助理
| 联系人:
| 康军川、李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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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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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89177375
| 电话:
| 0311-8682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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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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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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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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