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公安局机、扫描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11月01日 14:14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庄河市公安局机、扫描仪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输入输出设备/图形图像输入设备/扫描仪,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输入输出设备/设备/激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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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庄河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庄河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01日 14:1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02日至2021年11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庄河市城关街道巴黎春田小区延安路南段722-9号)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22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庄河市城关街道巴黎春田小区延安路南段722-9号) |
| 预算金额 | ¥9.775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倪雪 |
| 项目联系电话 | 89716299 |
| 采购单位 | 庄河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庄河市世纪大街一段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学平 0411-8972587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庄河市城关街道巴黎春田小区延安路南段722-9号1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倪雪 0411-89716299 |
项目概况 庄河市公安局机、扫描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庄河市城关街道巴黎春田小区延安路南段722-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ZBCG-2021-023
项目名称:庄河市公安局机、扫描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77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77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庄河市公安局机、扫描仪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注:①截至2021年11月22日9点30分,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②投标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2日 至2021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庄河市城关街道巴黎春田小区延安路南段722-9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庄河市城关街道巴黎春田小区延安路南段722-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 购 公 告
项目概况
庄河市公安局机、扫描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庄河市城关街道巴黎春田小区延安路南段722-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ZBCG-2021-023
项目名称:庄河市公安局机、扫描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7750元
最高限价:9775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庄河市公安局机、扫描仪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
注:①截至2021年11月22日9点30分,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
②投标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2日至2021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庄河市城关街道巴黎春田小区延安路南段722-9号)
方式:现场购买
投标人须携带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到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接受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1、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提供);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上述资料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通过后并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庄河市城关街道巴黎春田小区延安路南段722-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庄河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孙学平
联系电话:0411-89725873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庄河市城关街道巴黎春田小区延安路南段722-9号1层
项目联系人: 倪雪
联系电话:0411-89716299
八、监督电话:0411-8972587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庄河市公安局
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一段9号
联系方式:孙学平 0411-89725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庄河市城关街道巴黎春田小区延安路南段722-9号1层
联系方式:倪雪 0411-89716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雪
电 话: 89716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