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库房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物资采购站 ,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部物资采购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四向穿梭车存储货架、四向穿梭车行走货架、四向穿梭车行走轨道、四向穿梭车充电桩、输送机、提升机、四向穿梭车、WCS仓储设备控制系统(含RCS调度系统)、WMS装备信息管理系统(WMS仓储物资管理系统)、电气控制系统、条码阅读器与外形检测设备、托盘等库房设备一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项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具体地点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日期:在合同签订后12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最高限价:350.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2.2招标范围:库房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所包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在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得报名。(五)“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01至2021-11-05,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石家庄市裕华区长九中心A区B座301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如因疫情不能到现场领取的,出具相关证明(政府部门)后可发电子版,开标时携带相关证明原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1-24 09:00 ,地点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详见招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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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物资采购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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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210号橙悦城写字楼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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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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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00
| 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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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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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助理
| 联系人:
| 康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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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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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89177375
| 电话:
| 0311-86821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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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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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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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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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zkgszx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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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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