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教科院附中部分校舍改造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
2021年10月25日 13:29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教科院附中部分校舍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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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 |
| 行政区域 | 锦江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 13:29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广场2栋F座19楼1902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1月04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广场2栋F座19楼1902 |
| 预算金额 | ¥2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巫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6671836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三官堂街 13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老师、028-845285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欧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广场2栋F座19楼190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巫老师、028-86671836 |
| 附件: |
| 附件1 | 项目需求.docx |
项目概况
教科院附中部分校舍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广场2栋F座19楼19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ORJT003202110009
项目名称:教科院附中部分校舍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需求
一、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教科院附中部分校舍改造项目,改造教科院附中校舍约3500平方米,包括教室、功能室、办公室、厕所等室内外改造,楼道、护栏、防水、消防、监控、强电弱电、无障碍通道、给排水等改造。同时,改造运动场约3000平方米、食堂约500平方米,以及总平建设等。
二、服务要求
项目实施阶段监理的工作内容
1.质量控制
1.1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质量管理计划申报表并签署意见;
1.2组织采购人、承建单位召开工程实施准备会议,做出会议纪要,并经三方签认;
1.3组织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实施方案报审表;
1.4对承建单位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作出记录,并经三方签认;
1.5检查承建单位工程实施状况、人员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
1.6执行阶段性质量监督和控制,并做监理日志;
1.7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关键环节的实施申请,审核其合理性后签认并报采购人批准;
1.8必要时,检查承建单位重要工作步骤的衔接工作,做监理日志;
1.9审核工程变更申请,保证工程总体不受影响;
1.10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及时向承建单位签发停工令,并报采购人。
2.进度控制
2.1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及实施计划报审表,并签署审核意见;
2.2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并检查工程准备情况,签发开工令报采购人签认,通知承建单位开始实施工程;
2.3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阶段性进度计划报审表;
2.4定期检查工程的实施进度情况,确保实际进度与计划的一致性,并及时处理工程延期申请;
2.5审查进度纠偏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签发监理通知单,报采购人,并要求承建单位按计划进行修改。
3.投资控制
3.1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阶段性报告和付款申请,签发项目款支付意见,报采购人签认;
3.2审查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方面的变更,并做工程备忘录。
4.合同管理
4.1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定期向承建单位、采购人提交监理报告;
4.2按程序处理项目实施中的各种变更;
4.3及时协调合同纠纷,公正地调查分析,提出监理意见。
5.信息管理
5.1妥善管理实施阶段中所产生的开工令、停工令、监理通知、监理日志和工程备忘录等资料;
5.2监理机构应对工程实施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工程备忘录,并由三方确认;
5.3监督采购人和承建单位按照既定的要求编制和管理工程文档。
6.协调管理
6.1与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共同建立实施阶段协调的机制;
6.2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专项问题,做出会议纪要,并提交采购人和承建单位;
6.3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对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等达成一致性;
6.4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对索赔意见达成一致;
6.5协调采购人配合承建单位的工程实施。
项目验收阶段监理的工作内容
1.质量控制
1.1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初验申请,审核初验的必备条件,签认后报采购人签认;
1.2协助采购人审核承建单位验收计划及方案,明确验收目标、各方责任、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方式和验收结果等内容,审核后签署意见;
1.3协助采购人对初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并确定整改要求和验收方式,以监理通知单告知承建单位,必要时组织重验;
1.4敦促承建单位根据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过程;
1.5与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共同对初验结果进行确认,并共同签署初验合格报告;
1.6协助采购人组织工程验收;
1.7督促承建单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训,并对培训进行评估。
2.进度控制
2.1对验收阶段进度安排提出监理意见;
2.2审核承建单位初验、终验和工程整改计划的可行性,并以通知单的形式告知采购人和承建单位;
2.3要求采购人和承建单位以初验合格报告作为启动试运行的依据,以终验报告作为工程验收结束的依据。
3.投资控制
3.1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阶段性付款申请,并根据合同规定签发工程支付意见;
3.2协助采购人进行工程决算。
4.合同管理
4.1及时向采购人、承建单位通报承建合同、协议及相关变更所规定工程内容的执行情况,提出监理意见;
4.2协助采购人和承建单位签署其他补充协议。
5.信息管理
5.1管理工程验收阶段文档;
5.2敦促采购人、承建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和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工程文档;
5.3整理与项目有关的全部监理文档,并提交采购人。
6.协调
6.1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等方面的-致性,填报项目备忘录,并经三方签认;
6.2协调采购人配合验收阶段的工作;
6.3及时填报验收阶段的工程备忘录,并经三方签认;
6.4协助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完成工程移交工作。
7.成交供应商负责对施工方编制的竣工结算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和地点
1、服务地点:成都市锦江区琉璃场街1号。
2、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二)付款方式:待施工单位入场申请预付款的同时按照监理合同总价的40%支付监理单位监理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全部监理资料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三)验收方法和标准
验收标准: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四)其他要求:
1.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报价要求:本报价是投标人全部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的最终报价,包括投标人履约过程中的设备费、办公场地费、税费与投标人履约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采购人在项目结算时不再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出现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13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具有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 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广场2栋F座19楼1902
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现场获取获取,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满足第一章第五.7条要求的资质证书,以上证明文件除介绍信留原件外,其余需查验原件留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报名登记表(详见本采购文件第十章 附件 投标人报名登记表)。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广场2栋F座19楼1902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广场2栋F座19楼19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三官堂街 13 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28-84528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欧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广场2栋F座19楼1902
联系方式:巫老师、028-86671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巫老师
电 话: 028-8667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