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砚山县城区交通信号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
| 采购单位 | 砚山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文山州 | 公告时间 | 2021-10-22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10-22 17:30:08至2021-10-29 17:30:08 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11-11 15:00:07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
| 预算金额 | ¥189.91102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阳超贤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69606168 |
| 采购单位 | 砚山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砚山县安平大道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6960616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文山祥霖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文山市丽晶园小区51幢5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6-6880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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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砚山县城区交通信号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11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532600202100729
项目名称:砚山县城区交通信号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89.911028
最高限价(万元):189.911028
采购需求:交通信号灯维修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道路交通设施设备等,且经营范围应包括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内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2018年~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7)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查询记录(网站截屏)。
(9)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所需产品(服务),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从事与本项目有关的设备采购、系统集成和应用系统开发等相关任务的商务活动。
(11)所投产品必须为正品。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10-22 17:30至2021-10-29 17:30,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方式:网络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11-11 15:00(北京时间)
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五、开启
时间:2021-11-11 15:00(北京时间)
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ZC53260020210072)砚山县城区交通信号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nul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砚山县公安局
地址:砚山县安平大道1号
联系方式:13769606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文山祥霖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丽晶园小区51幢5号
联系方式:0876-6880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阳超贤
电 话:13769606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