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补助改善办学条件项目(报告厅)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补助改善办学条件项目(报告厅)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河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河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补助改善办学条件项目(报告厅)。
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建设内容:新建报告厅。
4资金100%财政资金。
5工期:30日历天
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5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6 2021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半年的不用提供)。7本项目只接受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25 09:00至2021-10-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1-16 14: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新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新河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鼎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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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邢台市新河县
| 地址: | 衡水市桃城区和平西路266号御园小区1号楼2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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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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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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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祖泽方
| 联系人: | 刘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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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9-3731565
| 电话: | 0318-8887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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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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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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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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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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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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