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王常乡2021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M1300000782002651001A012855,
枣强县王常乡2021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强县王常乡2021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枣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枣发改招标核字【2021】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强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及县级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枣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内容:扬水站、水泵、管道工程、水泥路、变压器及线路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点:涉及枣强王常乡。
2.3、资金中央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及县级配套。
2.4、工期:2022年6月31日前完工并验收完毕。
2.5、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8个标段:
第一标段:新建扬水点;
第二标段:疏浚清淤;
第三标段:涵洞;
第四至五标段:PE管道采购;
第六至七标段:水泵采购;
第八至十四标段:水泥路;
第十五至十七标段:变压器及线路;
第十八标段:PE管道施工安装。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户存款信息证明。
3.1、第一至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第四、五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管材、管件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2020年以来所投管材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3、第六、七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泵生产、安装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具有供货能力的代理商。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产品检测报告。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提供设备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产品检测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第八至十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第十五至十七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第十八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10、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投标人可参与上述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在前一个标段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仍可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此单位为后续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8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23 09:00至2021-10-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1-1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招采云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枣强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枣强县 | 地址: | 衡水市前进大街银座大厦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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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 联系人: |
王主任
| 联系人: | 尚 霞 |
| 电话: |
0318-8224522
| 电话: | 0318-2199989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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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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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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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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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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