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明珠公司外聘律师事务所服务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明珠公司外聘律师事务所项目。
1.2 项目编号:JC-JJ-2021057。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年)
| 总价限价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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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公司外聘律师事务所服务
| 1年
| 2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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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3、本项目报价为一揽子报价,竞价人承诺本项目报价为一揽子报价,按竞价人报价包括但不限定于本项目所涉及所有服务内容的利润、人工费、税金、福利、交通、经营成本等费用。竞价人不得超过采购人预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为报价无效。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明珠公司外聘律师事务所服务
| 广州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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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报名本竞价文件,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分所参与报价的,须持有有效的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复印件;总所及其下属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处罚处分、不良机构信息或重大负面及诉讼情况”。(须提供律所所在地省司法厅官网相关查询内容截图,加盖公章作为认定依据;以广东省为例,可提供广东省司法厅网站中设立的广东法律服务网http://gd.12348.gov.cn及www.gzlawyer.org中律所信息完整内容截图,以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8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份2021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9 供应商注册律师数量需不少于10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5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15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服务部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南云东街4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江小姐,020-86133320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南云东街4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江小姐,020-8613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