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104202100141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成都市锦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流量排水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10月18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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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内容条款及其他要求变更为1、本项目“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内容条款及其他要求
中“第一部分:项目清单及限价”与“第二部分:技术配置及服务要求:”做调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其他内容不变,采购文件以新上传的采购文件为准,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 更正日期 | 2021年10月20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一 、本项目备案号:(2021)0347号,预算及最高限价:56万元。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86616092。四、供应商信用融资: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号)、锦财发〔2019〕28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五、本项目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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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锦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龙舟路54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廖老师;联系电话:028-8662342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宇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63号A栋1单元14层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彭女士;联系电话:028-6138396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彭女士 |
| 电话: | 028-61383966 |
| 五、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