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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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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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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0614SY210727
三、货物名称、数量:
包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01
蔬菜、水果、肉类(除牛羊肉类以外)、海产品、调味品、粮油
1、供应的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和卫生标准,确保质量合格,方可供应。
2、蔬菜类应新鲜整洁,大小适中,成熟度适中,无烂芯烂根烂叶,无斑点、无霉点、无芽点,表面光滑无鼓包和凹陷。
3、肉类:鲜肉保证正规,确保每日新鲜,有弹性,触摸有弹性,不沾手,指压不留陷窝,外表干净,无异味,不能以次充好,配送时随车提供检疫合格证,对于不符合质量的产品可退货或换货;冷冻类及干货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无霉烂变质。
4、水产类:提供的水产品须符合采购方的采购要求,活鲜类确保新鲜,冰鲜类确保质量,有鲜鱼虾的正常腥味,无腐烂异味。
5、水果:应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品质须达到一级以上,利用率达到95%。
6、杂项(粮油包含小米、黑米等;熟食;豆制品;饮品包含牛奶等乳制品等采购人需要零食采购的):符合国家质量和卫生标准,确保质量合格。
7、以上产品及其它要求不一定是全面的,采购人将根据实际需要情况向中标供应商提供采购通知单,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提供的采购通知单向采购人提供满足要求的产品及其它。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和卫生标准,确保质量合格
1、蔬菜类;畜肉类(冷冻、新鲜);禽肉类(冷冻、新鲜);水产类(冷冻、新鲜):按照采购人要求(周一、三、五定,5至10月份每日供货,11至5月份周一、三、五供货)。
2、水果:每日一次。
3、杂项:每日一次。
免费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货物到达后人工等费用均由供货商承担)
说明
1.1.是否允许进口:是。
2.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采购人跟踪检查:具体供货价格,采购人将参照辽宁省物价局官网公布的民生价格并随机抽取锦州地区三家农贸市场相应产品的价格的平均值作为跟踪检查供货价格的依据。采购人价格管理部门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时若发现有价格偏高的,最终结算价格按采购人价格管理部门核定价格执行。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
3、本项目应具备运输设备,若为运营车辆,提供有效《机动车行驶证》;若为租赁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和《机动车行驶证》。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投资背景须无“三资”企业或外商投资背景,无保密不良记录。
3、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2)查询截止时点:开标前1日。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08:0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0月29日14:00至14:30(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站南街道友谊大街四段118号-1 。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媒介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部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8940648882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人:刘全盛、崔大勇
电 话:024-22503578
传 真:024-22503577
邮 编:110002
E-Mail:syzbsc@163.com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标书价格
200元
开标时间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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