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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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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南北大道北侧12号地块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1-2091]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主)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过
2
(主)廉江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宝贤华瀚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3
(主)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广州汉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4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达顺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020-38206297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东保利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3873106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3101房自编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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