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6-02,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生态环境局2021-2022年度环境监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YZXZC-2021-003)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所属行业分类:监测,招标编号:SYZXZC-2021-003)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生态环境局 2021-2022年度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YZXZC-2021-003)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2022年度环境监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工华道普天创新创业园5号楼西塔1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XZC-2021-003 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51.3974万元 最高限价:351.397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351.3974 | 351.3974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2021-2022年度环境监测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①对于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投标的,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为小型、微型企业,否则不予认定。②对于大中型企业参与投标的,大中型企业须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要求将中标标的额的30%分包给小微企业,在投标文件中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分包意向协议,并对其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不得再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分包企业不得再与其他投标人联合分包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大中型企业需提供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等相关证件在有效期内; (2)①对于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投标的,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为小型、微型企业,否则不予认定。②对于大中型企业参与投标的,大中型企业须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要求将中标标的额的30%分包给小微企业,在投标文件中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分包意向协议,并对其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不得再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分包企业不得再与其他投标人联合分包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大中型企业需提供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供应商须具有由省或国家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资质认定,检测能力范围应满足项目需求且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距开标30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1日到 2021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工华道普天创新创业园5号楼西塔16楼 方式:携带本单位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8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工华道普天创新创业园5号楼西塔15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生态环境局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 联系方式:022-84806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工华道普天创新创业园5号楼西塔16楼 联系方式:022-85294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云玲、张长虹 电 话:022-85294977-9-813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2021-2022年度环境监测服务项目.docx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