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安置房三期北侧配套提升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示范区安置房三期北侧配套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通州湾示范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通州湾市政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州湾示范区安置房三期北侧配套提升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珠江路
2.1.2建设规模: 约236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236万元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6月,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9月,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土方工程、道路、排水等工程,绿化及种植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详见施工图纸及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5月28日至2021年06月08日13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 ggzyjy.nanto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06月08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通州湾市政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通州湾商务大厦 地
址:南通市濠西路288号华都商业广场4幢508室
联 系 人: 周女士 联 系 人:薛女士
电 话:15716277122 电 话:1811581050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jsxsjgs@126.com
2021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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