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第二实验中学(城口高级中学校)项目、城口高级中学校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打捆招标答疑通知No.001
(招标编号:0611-2100340177A)
各潜在投标人:
在城口县第二实验中学(城口高级中学校)项目、城口高级中学校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打捆招标中接投标人询问现就相关问题做如下答复及补充通知:
一、答遗部分:
1、提问:招标文件201页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的设备技术相关资料投标时都需要提供吗?比如线阵音箱额定功率: 500W;投标时提供针对专业音箱依据GB8898-2011安全要求质量检验检测结果,并加盖原厂鲜章。
回复: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投标人应予以提供。
2、提问:发包人要求需要公司提供设备厂家提供印章证明文件,是否合理?是否能以承诺形式进行,中标后提供?是不是为某些公司量身定制的?
回复:为保证项目顺利按时交付,杜绝由虚假应标造成的不必要重复招标工作,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招标人未规定品牌,只要技术参数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同等档次及以上产品均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技术部分,章节内容是否要求与评分办法完全一致,可否增加章节或调整顺序;2.页面的页边距是否自拟.
回复:技术标章节及顺序投标人自行拟定,页边距不做规定。
4、提问: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7.5编制要求 ——(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中要求“技术部分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3白纸”是否合适。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4投标保证金 ”中“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成:。”未见可简写项,投标保证金是否可以简写,若是,可简写成什么。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中未对工期做出承诺,是否需要补充对工期的承诺。四、“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未关于对分包的约定内容,是否需要按照合同条款4.5全部约定。五、“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2.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中“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资源配备”前均未打勾。是否遗漏或技术标中确实不涵盖该部分内容。
回复:A、“技术部分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3白纸”,按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B、投标保证金中项目名称可简写成:“城口高级中学校项目”。C、工程承诺投标人加入投标函承诺第六项其他补充说明中。D、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未关于对分包的约定内容:投标人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4.5项全部工作内容。E、“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资源配备”均属于需要评审的内容,勾选时未勾选到属于招标文件勘误。
5、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7.5编制要求
——(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中要求“技术部分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3白纸”是否合适。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4投标保证金 ”中“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成:。”未见可简写项,投标保证金是否可以简写,若是,可简写成什么。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中未对工期做出承诺,是否需要补充对工期的承诺。四、“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未关于对分包的约定内容,是否需要按照合同条款4.5全部约定。五、“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2.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中“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资源配备”前均未打勾。是否遗漏或技术标中确实不涵盖该部分内容。
回复:提问与提问4一致,回复见回复4相关内容。
6、城口县第二实验中学(城口高级中学校)项目、城口高级中学校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打捆招标招标文件质疑
致:重庆国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具体问题质疑如下: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条2.2小条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如下为原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城口县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城口县第二实验中学(城口高级中学校)项目、城口高级中学校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打捆招标
(项目名称)项目按90班4500人规模规划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38100.10㎡,总建筑面积为31493.8㎡,其中:教学楼建筑面积21188.93m2,综合楼建筑面积7497.24m2,实验楼建筑面积8907.16m2 400米标准田径运动场面积18300m2,室外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面积5500m2 看台建筑面积1258.51m2 、综合楼建筑面积7497.24㎡,餐饮中心建筑面积9361.20㎡,宿舍楼总建筑面积25590.25㎡,人才公寓建筑面积6878.07㎡,全民健身中心4898.18㎡,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27703.16㎡(停车位800个、充电桩379个)。室外配套工程建设包括:铺装、绿化、室外管网、边坡支护、生化池、市政设施等工程。”问: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中2处综合楼建筑面积7497.24m2,是不是重复。2、招标文件第3.2条投标报价中2.2小条
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费率报价(材料认质核价部分、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结算时不参与下浮)。
问:因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13.8.3.1条人工费价差调整办法”和“13.8.3.2条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均约定“人工费和材料费价差部分不参与浮动,只计取税金”,公式中“±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是否包含人工材料料调差部分;3、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14.1.3.1计量及计价原则第3段:“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建筑安装工程费=(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预算价+措施项目费-暂估价计入的设备材料费-安全文明施工费-Σ规费-Σ税金)×中标固定费率+暂估价计入的设备材料费+安全文明施工费+Σ规费+Σ税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问:公式中“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预算价+措施项目费”不含规费、税金,计算式中中标固定费率基础数据不应该减除规费、税金。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14.5.3.3条第162页,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原则,如下为原文:“14.5.3.3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原则采用固定费率合同,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价=(Σ经审核通过的实际工程量依据下列的计价原则、工程定额、造价信息等计算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基价-认质核价的设备材料费-安全文明施工费-Σ规费-Σ税金)×固定费率+认质核价的设备材料费+安全文明施工费+Σ规费+Σ税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差直接在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基价的过程中调整)。”问:(1)公式中“Σ经审核通过的实际工程量依据下列的计价原则、工程定额、造价信息等计算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基价”,是否等同于未下浮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施工期间合同约定的人工、材料费价差部分)(2)段尾括号内“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差在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基价的过程中调整”,因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13.8.3.1条人工费价差调整办法”和“13.8.3.2条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约定“人工费和材料费价差部分不参与浮动,只计取税金”,建议不纳入建筑安装工程基价的过程中调整,在公式中固定费率外增、减计算。
回复:1、综合楼面积重复,本项目仅一栋综合楼面积为7497.24㎡。 2、施工期间因市场波动引起的人工费和招标文件“13.8.3.2”条合同约定可调差部分材料价差部分不参与浮动,只计取税金。 3、第14.1.3.1计量及计价原则第3段计算公式现调整为: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建筑安装工程费=(Σ经审核的施工图未下浮前预算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施工期间合同约定的人工、材料费价差部分)-认质认价暂估计入的设备材料费--安全文明施工费-Σ规费-Σ税金)×中标固定费率+核价后暂估价计入的材料设备费+人工材料价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Σ规费+Σ税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4、(1)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14.5.3.3条修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原则,采用固定费率合同,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价=(Σ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工程价格调整部分±变更价格调整部分-人工材料价差-认质认价的设备材料费-安全文明施工费-Σ规费-Σ税金)×中标固定费率+人工材料价差+认质认价的设备材料费+安全文明施工费+Σ规费+Σ税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7、城口县第二实验中学(城口高级中学校)项目、城口高级中学校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打捆招标招标文件质疑 致:重庆国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具体问题质疑如下: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条2.2小条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如下为原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城口县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城口县第二实验中学(城口高级中学校)项目、城口高级中学校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打捆招标 (项目名称)项目按90班4500人规模规划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38100.10㎡,总建筑面积为31493.8㎡,其中:教学楼建筑面积21188.93m2,综合楼建筑面积7497.24m2,实验楼建筑面积8907.16m2 400米标准田径运动场面积18300m2,室外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面积5500m2 看台建筑面积1258.51m2 、综合楼建筑面积7497.24㎡,餐饮中心建筑面积9361.20㎡,宿舍楼总建筑面积25590.25㎡,人才公寓建筑面积6878.07㎡,全民健身中心4898.18㎡,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27703.16㎡(停车位800个、充电桩379个)。室外配套工程建设包括:铺装、绿化、室外管网、边坡支护、生化池、市政设施等工程。”问: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中2处综合楼建筑面积7497.24m2,是不是重复。2、招标文件第3.2条投标报价中2.2小条
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费率报价(材料认质核价部分、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结算时不参与下浮)。问:因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13.8.3.1条人工费价差调整办法”和“13.8.3.2条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均约定“人工费和材料费价差部分不参与浮动,只计取税金”,公式中“±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是否包含人工材料料调差部分;3、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14.1.3.1计量及计价原则第3段:“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建筑安装工程费=(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预算价+措施项目费-暂估价计入的设备材料费-安全文明施工费-Σ规费-Σ税金)×中标固定费率+暂估价计入的设备材料费+安全文明施工费+Σ规费+Σ税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问:公式中“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预算价+措施项目费”不含规费、税金,计算式中中标固定费率基础数据不应该减除规费、税金。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14.5.3.3条第162页,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原则,如下为原文:“14.5.3.3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原则采用固定费率合同,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价=(Σ经审核通过的实际工程量依据下列的计价原则、工程定额、造价信息等计算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基价-认质核价的设备材料费-安全文明施工费-Σ规费-Σ税金)×固定费率+认质核价的设备材料费+安全文明施工费+Σ规费+Σ税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差直接在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基价的过程中调整)。”问:(1)公式中“Σ经审核通过的实际工程量依据下列的计价原则、工程定额、造价信息等计算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基价”,是否等同于未下浮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施工期间合同约定的人工、材料费价差部分)(2)段尾括号内“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差在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基价的过程中调整”,因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13.8.3.1条人工费价差调整办法”和“13.8.3.2条材料费价差调整办法”约定“人工费和材料费价差部分不参与浮动,只计取税金”,建议不纳入建筑安装工程基价的过程中调整,在公式中固定费率外增、减计算。
回复:提问与提问6一致,回复见回复6相关内容。
8、3、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14.1.3.1计量及计价原则第3段:“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建筑安装工程费=(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预算价+措施项目费-暂估价计入的设备材料费-安全文明施工费-Σ规费-Σ税金)×中标固定费率+暂估价计入的设备材料费+安全文明施工费+Σ规费+Σ税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问:公式中“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预算价+措施项目费”不含规费、税金,计算式中中标固定费率基础数据不应该减除规费、税金。
回复:第14.1.3.1计量及计价原则第3段计算公式现调整为:(Σ经审核的施工图未下浮前预算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施工期间合同约定的人工、材料费价差部分)-认质认价暂估计入的设备材料费--安全文明施工费-Σ规费-Σ税金)×中标固定费率+核价后暂估价计入的材料设备费+人工材料价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Σ规费+Σ税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9、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R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业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前R3£5£8□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3.2业绩类型要求:具有R1个施工业绩。3.3业绩规模要求: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若同时设置了工程造价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工程造价:单项合同金额在38000万元以上。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业绩;”问:上述业绩要求是否施工单位提供施工业绩即可满足要求。
回复:本项目要求投标提供一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单项合同金额在38000万元以上的施工业绩即可。
10、问:提供虚构业绩能否用于投标?最近很多公司花钱录入虚构业绩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用于投标并中标,业绩基本都是陕西、贵州、湖北、内蒙古、广西、辽宁(最近新渠道)、四川(甘孜州、阿坝州等)等地,数据等级均为C级以上。以下公司排名不分先后(名单会持续更新):重庆海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建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德润承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熙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正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天磊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翰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普力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浩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凯利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华恩实业有限公司、鼎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俊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朋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馨雅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重庆渝川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宏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庆润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宇硕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恒晨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锦昌春风十里一期边坡支护、土石方及回填工程;咸安区银桂路污水管网截污干管带顶管施工四川中成恒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顺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俊义建设有限公司:乌当区大坡路二期E标段新建道路工程(最近使用的业绩)、万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今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建远发工程有限公司:南山公园片区市政道路二期建设工程项目、潜阳西路北段市政道路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EPC)(最近使用的业绩)、四川永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玖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桥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整治项目(最近使用的业绩)、马尔康军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和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渝长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帆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乾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卓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渝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中亚城投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启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宏岭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云南玉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德凯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永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瓦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朵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滕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昂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巫溪县渝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坤上建设有限公司、苏州绿天地园林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林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云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瑞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中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佳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绿宝景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盛泽嘉苑3-2建设工程、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市河滨公园建设工程EPC总承包、东馨家园2-3建设项目、安塞区三里村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四川正浩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浩瀚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重庆云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渝梁建设有限公司、西安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七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蜀通岩土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骏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晟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旻诚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重庆磊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瓦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渝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山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徽住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语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南正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燊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高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汇星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恒辉建设有限公司:理章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理塘县理君路北段管网修复改造工程、中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中城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颂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中路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信立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卓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鑫奥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金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万利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楚河源建设有限公司中天九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投环境科技(云南)有限公司、重庆盛浩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开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精工绿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回复:虚构业绩严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虚构业绩中标无效。
12、问:提供虚构业绩能否用于投标?最近很多公司花钱录入虚构业绩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用于投标并中标,业绩基本都是陕西、贵州、湖北、内蒙古、广西、辽宁(最近新渠道)、四川(甘孜州、阿坝州等)等地,数据等级均为C级以上。以下公司排名不分先后(名单会持续更新):重庆海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建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德润承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熙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正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天磊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翰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普力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浩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凯利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华恩实业有限公司、鼎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俊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朋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馨雅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重庆渝川园林(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宏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庆润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宇硕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恒晨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锦昌春风十里一期边坡支护、土石方及回填工程;咸安区银桂路污水管网截污干管带顶管施工、四川中成恒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顺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俊义建设有限公司:乌当区大坡路二期E标段新建道路工程(最近使用的业绩)、万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今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建远发工程有限公司:南山公园片区市政道路二期建设工程项目、潜阳西路北段市政道路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EPC)(最近使用的业绩)、四川永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玖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桥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整治项目(最近使用的业绩)、马尔康军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和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渝长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帆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乾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卓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渝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中亚城投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启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宏岭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云南玉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德凯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永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瓦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朵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滕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昂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巫溪县渝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坤上建设有限公司、苏州绿天地园林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林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云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瑞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中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佳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绿宝景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盛泽嘉苑3-2建设工程、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市河滨公园建设工程EPC总承包、东馨家园2-3建设项目、安塞区三里村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四川正浩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浩瀚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重庆云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渝梁建设有限公司、西安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七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蜀通岩土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骏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晟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旻诚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重庆磊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瓦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渝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山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徽住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语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南正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燊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高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汇星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恒辉建设有限公司:理章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理塘县理君路北段管网修复改造工程、中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中城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颂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中路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信立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卓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鑫奥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金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万利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楚河源建设有限公司、中天九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投环境科技(云南)有限公司、重庆盛浩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市开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精工绿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回复:提问同10回复见10;
提问13:1、招标文件第10页3.业绩要求工程造价:单项合同金额在38000万元以上。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业绩;请问设计单位也需要提供业绩吗?设计业绩需工程造价:单项合同金额在38000万元以上吗?设计业绩截图怎么体现竣工时间、工程造价、施工许可等信息?2、招标文件第10页3.业绩要求“工程造价:单项合同金额在38000万元以上。”、“C.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类似业绩造价金额,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查询所显示的实际造价金额。”请明确是以合同金额还是实际造价为准?3、招标文件第11页3.业绩要求“若截图能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如竣工时间、工程类别、工程造价、工程规模等)的,则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若截图不能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如竣工时间、工程类别、工程造价、工程规模等)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中的一种或几种作为证明材料。”、“注:A.须提供能反映出上述类似工程项目的相关要求且签字、盖章齐全的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招标文件一会不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一会又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请明确要不要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4、招标文件第23页3.7.4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函部分两份: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副本面页加盖鲜章(公章);(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资格审查文件两份: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面页加盖鲜章(公章);(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请问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文件到底是两份还是三份?5、招标文件第23页3.7.5编制要求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表面须粘贴加盖鲜章(公章)的白纸(或光盘贴)。(2)含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若因未按第七章格式的面页进行装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请问第七章是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怎么按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6、招标文件第53页资格评审“A-4投标人的专业设备材料供货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4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5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第5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6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第6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第7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第4条无专业设备材料供货资格要求,第5条无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要求,第6条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第7条无其他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无第7条的内容,请问怎么满足?
回复:1、设计不需提供业绩。2、业绩金额以实际造价金额为准。3、须提供能反映出上述类似工程项目的相关要求且签字、盖章齐全的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4、投标文件份数为:投标函部分叁份: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副本面页加盖鲜章(公章);(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资格审查文件叁份: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面页加盖鲜章(公章);(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技术部分叁份: 不分正副本;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两份;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中,表面须粘贴加盖鲜章(公章)的白纸(或光盘贴);(包括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含商务部分)的电子版)。5、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相关内容。6、取消招标文件第53页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A-4投标人的专业设备材料供货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4条的要求”。原招标文件第53页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A-5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第5条的要求”修改为“A-5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第4条的要求”。原招标文件第53页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A-6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第6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修改为“A-6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第5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原招标文件第53页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A-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第7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修改为“A-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第6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提问14、质疑1: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3.1业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前358□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3.2业绩类型要求:具有1个施工业绩。3.3业绩规模要求: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若同时设置了工程造价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工程造价:单项合同金额在38000万元以上。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业绩;请问若是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都要各自提供一个上述的相似业绩吗?质疑2:招标文件中“3.4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中写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网页截图按照注释要求提供)但须能反映完整的网站名称、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每张截图需清晰并显示完整的网址方为有效。若截图能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如竣工时间、工程类别、工程造价、工程规模等)的,则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在后面又写到“注:A.须提供能反映出上述类似工程项目的相关要求且签字、盖章齐全的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请问业绩截图都能反映对应的业绩信息是否还需要提供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质疑3: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表示“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招标文件总则中3.3投标有效期中“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请问投标有效期以哪一个为准。质疑4: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本章所列要求为发包人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承诺应满足发包人要求。技术要求中列明需要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的,装入资格审查文件部分其他内容部分中。具体实施过程中以发包人审定的范围和要求为准。”请问这个除承诺外是否还需要提供第六章中的如“为保证产品质量、稳定性一致性,所投网络广播服务器厂商需获得CFQC颁发中国工程建设推荐产品证书和CFQC颁发全国产品质量公证十佳品牌证书,且提供加盖原厂公章复印件;提供关于双热备份软件的国家版权局认证证书且加盖原厂公章复印件;为保证良好的售后,以及产品的兼容性,网络广播服务器、必须与IP网络广播管理软件、网络话筒、网络消防编码器、IP网络音箱、终端解码器、电源时序器相同品牌,提供图片证明且加盖原厂公章;”之类的证明文件?
回复:1、本项目仅需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业绩即可。2、需要提供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3、投标有效期为90天。4、需要提供承诺及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提问15、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3.1业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前358□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3.2业绩类型要求:具有1个施工业绩。3.3业绩规模要求: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若同时设置了工程造价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工程造价:单项合同金额在38000万元以上。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业绩;请问这句话的意思是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要提供38000万的符合业绩吗?
回复:本项目仅要求提供施工业绩即可。
提问16、投标人还必须对应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的查询该类似工程项目的网页截图资料[注:该网页截图资料至少须包含显示有该项目中标金额的“招投标”信息截图资料;显示有该项目合同备案编号的“合同备案”截图资料;显示有该项目发证日期的“施工许可”信息截图资料;以及显示有该项目实际竣工验收备案日期的(“竣工验收备案详情信息,其企业必须显示完全”);显示至少包含该项目的工程用途、项目分类、建设性质的信息截图]的复印件。所提供的每项业绩数据必须是经县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产生或审核确认后的业绩数据,且每项数据均能体现企业名称及满足业绩要求的合同金额。)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予认定,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请问:是提供“招投标”、“合同备案”、“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截图中的一个,还是需要全部提供?
回复:需要提供不少于“工程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登记信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的截图、截图数量不限。
提问1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0页要求业绩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体现为准。但是在11页说应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文件代替)。这两个表述不一致。请问直接发包的项目能满足该项目业绩要求吗?
回复:本项目要求业绩为公开招标项目业绩。取消原招标文件中的“(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文件代替)”的相关说明。
提问18、最近使用频繁的假业绩: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1.延安市河滨公园建设工程EPC总承包;2.咸丰县城西社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及周边配套公园绿地建设工程;广西富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新堡·枫叶谷公园三期新建项目;2.梅兰山公园建设工程;3.竹根滩滨江公园建设工程;4.新建关山公园一期项目工程重庆圣通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1.商州区金凤山公园B区二期建设工程;2.月亮山公园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3.花林寺城;江西诺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宥公园建设工程;特别备注:“金竹溪生态公园(玉龙大道以北部分)”,招标人:重庆创新经济走廊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理:重庆瀚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此项目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最高限价:159756855.85元,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报价:156401799.33元,所使用业绩:咸丰县城西社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及周边配套公园绿地建设工程,第二中标候选人:广西富林景观建设有限公司,157360550.62元,所使用业绩:新堡·枫叶谷公园三期新建项目,都是假业绩,不做废标处理,且还高价中标;“投标人”不配合相关利益人员“招标人、代理机构”估计没人完成的这么天衣无缝,希望该事件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支队亲自督促调查并查处,上亿的国有资金不能纳入不法分子口袋里啊。
回复:虚构业绩严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虚构业绩中标无效。其余内容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无关,不作回复。
提问19、招标文件说招标人会提供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结果挂网出来的资料只有一张总图,是有意的排出其他投标人的手段吗?
回复:本项目为费率下浮方式报价,招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已说明了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及相关情况。随本次答疑补遗补充发放部分图纸及相关资料,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以及本补遗通知补充发放的资料制作投标文件,也可通过到项目现场实地踏勘等手段获取进一步资料。中标后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
提问20、满足本项目的单位: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新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沙坪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红星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建投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绿宝景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云南能投缘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只多不少~~各位潜在投标人请谨慎串项目。
回复: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无关不作回复。
二、招标人补遗部分内容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1设计费最高限价:(1)最高限价为:400(万元);3.2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1)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100_%,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506730000元;
2、本次招标设计资质要求为“(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下列A、B、C资质条件之一: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C、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本次打捆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本项目估算总投资75000.00万元,其中:打捆招标项目工程总费用估算金额约50673万元(城口县第二实验中学(城口高级中学校)项目工程费用估算为约12873万元,城口高级中学校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费用估算约37800万元)。
4、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城口县第二实验中学(城口高级中学校)项目、城口高级中学校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打捆招标 (项目名称)项目按90班4500人规模规划建设,工程建设用地总面积113514.09m2;总建筑面积约113421.91m2,其中:教学楼建筑面积21188.93m2,综合楼建筑面积7497.24m2,实验楼建筑面积8907.16m2 ,
400米标准田径运动场面积18300m2,室外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面积5500m2 ,看台建筑面积1258.51m2 ,餐饮中心建筑面积9361.20㎡,宿舍楼总建筑面积25590.25㎡,人才公寓建筑面积6878.07㎡,全民健身中心4898.18㎡,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27703.16㎡(停车位800个、充电桩379个)。室外配套工程建设包括:铺装、绿化、室外管网、边坡支护、生化池、市政设施等工程。
5、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14.5.3.3条修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原则,采用固定费率合同,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价=(Σ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工程价格调整部分±变更价格调整部分-人工材料价差-认质认价的设备材料费-安全文明施工费-Σ规费-Σ税金)×中标固定费率+人工材料价差+认质认价的设备材料费+安全文明施工费+Σ规费+Σ税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为:
业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前R3£5£8□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
业绩类型要求:具有R1个施工业绩。绩规模要求: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单项合同金额在38000万元以上。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业绩其建设性质为新建、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体现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网页截图按照注释要求提供)但须能反映完整的网站名称、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每张截图需清晰并显示完整的网址方为有效。若截图能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如竣工时间、工程类别、工程造价、工程规模等)的,则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若截图不能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如竣工时间、工程类别、工程造价、工程规模等)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中的一种或几种作为证明材料。
注:A.须提供能反映出上述类似工程项目的相关要求且签字、盖章齐全的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B.投标人还必须对应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的查询该类似工程项目的网页截图资料[注:该网页截图资料至少须包含显示有该项目中标金额的“招投标”信息截图资料;显示有该项目合同备案编号的“合同备案”截图资料;显示有该项目发证日期的“施工许可”信息截图资料;以及显示有该项目实际竣工验收备案日期的(“竣工验收备案详情信息,其企业必须显示完全”);显示至少包含该项目的工程用途、项目分类、建设性质的信息截图]的复印件。所提供的每项业绩数据必须是经县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产生或审核确认后的业绩数据,且每项数据均能体现企业名称及满足业绩要求的合同金额。)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予认定,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C.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类似业绩造价金额,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查询所显示的实际造价金额。
D.开标后,招标人将根据需要实地核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资料的真实性,如有不实,将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7、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第6条“其他要求”第(2)款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类壹级建造师注册资格”修改为“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资格”。
8、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条“签字盖章要求”中“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盖章(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承诺和联合体协议和和投标人中标意愿排序确认函除外)。”修改为:“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盖章(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承诺和联合体协议和除外)”。
8、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条“编制要求”中“1、将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资料、技术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所有投标文件不论使用任何方式进行装订,必须保证投标书装订牢固,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2、装订
(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表面须粘贴加盖鲜章(公章)的白纸(或光盘贴)。
(2)含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
9、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技术部分》面页使用A4厚型白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居中标明“技术部分”;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沿密封线折叠成腰约10cm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面页除了“技术部分”四字和右下角密封处印章外不得有其他印记;密封后的面页及整个《技术部分》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面页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若因未按第七章格式的面页进行装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面页用A4厚型白纸,加盖鲜章后面页的反面以不得显示出鲜章单位名称为准);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部分为零分。技术部分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3白纸,四号仿宋字体;图、表采用A3图幅白纸,图、表内的字体、大小不限;文字不得使用彩色,图、表可以使用彩色。技术部分不得编制页码。不得出现残页、白页、倒页以及和本项目不相关的内容。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
修改为“1、将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资料、技术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所有投标文件不论使用任何方式进行装订,必须保证投标书装订牢固,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2、装订
(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表面须粘贴加盖鲜章(公章)的白纸(或光盘贴)。
(2)含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
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技术部分》面页使用A4厚型白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居中标明“技术部分”;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沿密封线折叠成腰约10cm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面页除了“技术部分”四字和右下角密封处印章外不得有其他印记;密封后的面页及整个《技术部分》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面页用A4厚型白纸,加盖鲜章后面页的反面以不得显示出鲜章单位名称为准);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部分为零分。技术部分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3白纸,四号仿宋字体;图、表采用A3图幅白纸,图、表内的字体、大小不限;文字不得使用彩色,图、表可以使用彩色。技术部分不得编制页码。不得出现残页、白页、倒页以及和本项目不相关的内容。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为零分。”
10、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1.4.1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交评标委员会核查(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
11、本项目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调整为:2021年6月11日下午14:00。
本通知是对之前的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如与之前的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附件一:项目红线图)
(附件二:部分补充图纸)
(附件三:地勘资料)
招标人:重庆国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27日
附件.rar 【答疑通知NO.1】城口县第二实验中学项目总承包(国聚修改20210527)发布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