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沙坪坝企业创新服务中心项目空气净化系统采购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我单位发布“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沙坪坝企业创新服务中心项目空气净化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答疑及补遗通知内容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我方查阅招标技术参数规定后,发现该参数要求与东莞市利安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产品参数完全吻合。建议招标人直接与东莞市利安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还公开招投标作甚。公开招投标目的是为了招标人在合理的价格下买到真正符合自身需要的产品,而不是通过技术条款限制潜在投标人,建议招标人考察市场主流品牌技术指标后,再综合考虑技术指标。
回复:本项目技术参数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属于行业领先的技术要求,满足参数的设备生产厂家不少于三家,并非指向特定对象,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
质疑2:查阅招标技术参数规定后,发现该参数要求与瑞朗品牌产品参数完全吻合。建议招标人直接与瑞朗签订合同,还公开招投标作甚。
回复:本项目技术参数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属于行业领先的技术要求,满足参数的设备生产厂家不少于三家,并非指向特定对象,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
质疑3:本项目空气净化器系统采购只是设备采购,这类设备一般不含安装,能否只报设备价格,不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
回复:本项目工程内容包含设备采购及设备安装,请按发布的工程清单报价。
质疑4:我方查阅设计图纸产品设计技术指标后,第3条规定每台设备配备独立的专用控制箱。建议将该项更改为:产品控制并入空调集中控制系统,由空调集中控制系统实现对产品的监控。
回复:相关技术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5:我方查阅设计图纸产品设计技术指标后,发现可满足此设计图纸技术参数所有要求的厂家极少,不满足招投标法对于公开招投标至少需3家以上潜在投标人的要求。
回复:本项目设计采用行业领先的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参数的设备生产厂家不少于三家,符合“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质疑6: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完成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空气净化器供货业绩,我方认为该规定存在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嫌疑。产品供货检验产品质量,应对制造商相关产品进行业绩要求,而不是投标人。
回复: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才是投标主体,整个项目由投标人负责实施,故要求投标人至少完成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空气净化器供货业绩。
质疑7:投标人资格要求同一货物制造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存在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嫌疑。
回复: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32条中规定,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故本项目要求同一货物制造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质疑8:“C3N4复合光触媒”这个指向性太强
回复:本项目空气净化系统设计采用的净化技术为C3N4复合光触媒和高压静电技术,故要求本项目投标人业绩具有同样的技术要求;且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并不指向特定对象。
二、补遗部分
1、本工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8393750元(大写:捌佰叁拾玖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0元(大写:零元整),各投标人《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本通知一并发布,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 2021 年6 月11 日14 时00 分。
注: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为准。
以上补遗、答疑及相关说明,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
招标人:重庆园投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27日
工程量清单.pdf [50000120210517009030101]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沙坪坝企业创新服务中心项目空气净化系统采购.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