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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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2021-JM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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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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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5层
高先生15759739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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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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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禹州中央海岸一期3#1002-1
电话:0592-6227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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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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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虎岩休闲农业项目指示牌、分类果皮箱及车行道路灯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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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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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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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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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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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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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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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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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在60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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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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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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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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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要求与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1、磋商响应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的有效复印件,包括如下:
(1)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上一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缴纳税收的凭据,所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厦门”网址(http://credit.xm.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查询结果存在磋商响应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7、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8、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在开标现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不满足将导致无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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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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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5月27日起至 2021年06月04日下午17:30止 (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查阅和购买地点:招标代理机构。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费到付)。
电话:0592-6227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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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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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7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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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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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06月07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禹州中央海岸一期3#1002-1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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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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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先生,电话:0592-6227909 邮箱:11708221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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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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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采购文件及其配套资料费用”收款单位名称: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开户行:民生银行集美支行; 账号:695745540
3、保证金及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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