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101202100325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递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5月14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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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文件第六章 二、服务内容及范围变更为2、计件标准:法院专递邮费以实际交邮返回审核合格的回执数量为准,按件计费。;2、采购文件第六章 三、服务标准及要求变更为(7)质检流程:检查法院专递回执、视频、送达报告等是否与案件号的挂接一致、检查邮寄送达审核结论是否正确、检查电子影像是否清晰。若抽检出有不合格件,对每件不合格件成交供应商将赔付违约金200元。对投递法院专递邮件中虚假投递、编造投递信息、在回执或回单上记载虚假投递信息,影响对送达结果的判断,妨害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采购人将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6月10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 | 2021年05月26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一、本项目计划文号:(2021)1206号 ;二、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三、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成财采〔2019〕17号”)。四、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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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 8291519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195号国栋中央商务大厦20楼A-E座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28-8708875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电话: | 028-87088759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