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16812021000103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人民医院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及电子下消化道内窥镜升级服务采购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5月25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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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更正如下:
一、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要求中“2.售后服务:(1)本项目所升级的设备免费质保期为2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质保期,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连续24个月内设备使用良好,且年使用率大于95%(365天/年计算),若年使用率≤95%,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协商延长质保期3-6个月。”更正为:“2.售后服务:(1)本项目所升级的设备免费质保期为1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质保期,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连续12个月内设备使用良好,且年使用率大于95%(365天/年计算),若年使用率≤95%,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协商延长质保期3-6个月。”
二、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要求中“三、付款方式:货物经升级服务完成并通过试用期30天后验收合格30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更正为“三、付款方式:货物经升级服务完成并通过试用期30天后验收合格30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三、其余事项不变。 |
更正日期 | 2021年05月26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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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人民医院 |
地址: | 华蓥市广华大道一段望月街27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曾女士;联系电话:0826-482129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华蓥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华蓥市新华大道四段(华蓥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赵先生、匡先生;联系电话:0826-4898779、483877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曾女士 |
电话: | 0826-4821297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