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保区西区3号地块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补遗(第01号)
各投标人:
现对《综保区西区3号地块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以补遗形式进行补充修正,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1(1)中: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得3分,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加1分,本项满分4分。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得3分,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加1分,本项满分4分。 注:(1)省外企业在入川证许可备案资质范围内从事勘察设计。 |
变更为: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得3分,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得4分,本项满分4分。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得3分,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4分,本项满分4分。 注:(1)省外企业在入川证许可备案资质范围内从事勘察设计。 |
2.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七、近年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 注“(2)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3。其中,类似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证明或验收意见等)原件彩色扫描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证明或验收意见等)原件彩色扫描件。”变更为“(2)类似项目证明材料附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