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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建福厦铁路FXFJ-3标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DJW2021-0601. 招标条件
1.1福厦铁路房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物资已具备公开采购条件,依据《关于福厦铁路房建3标工程油料、周转材料计划批复》(电建物计划【2021】第49号)、《关于福厦铁路房建工程给排水管材及管件申请计划批复》(电建物计划【2021】第72号),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建福厦铁路房建3标项目部作为采购人实施公开招标。
1.2组织形式
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自行组织实施开、评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福厦铁路房建工程(FXFJ-3标段)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漳州市域内,包含新建福厦铁路泉港、泉州东、泉州南站房及相关配套工程和漳州站改工程,新建泉港、泉州东、泉州南站站房面积59988平米,雨棚39894平米,配套生产生活房屋面积13458平米;漳州站改工程新增站台雨棚面积6600平米,生产生活房屋4820平米。站房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钢网架屋面结构,站台雨棚为钢筋混凝土双立柱框架结构。项目建设单位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中铁第五设计勘察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土集团福州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内蒙古沁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沙中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铁四院(湖北)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建福厦铁路房建3标项目部承建施工。项目计划工期于2021年2月1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
2.2 招标内容
招标物资为方木、覆膜板、酚醛胶覆膜板;酚醛胶异形模板;聚乙烯双壁波纹管共三个包件,具体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状态、收货单位等情况,详见《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方木、覆膜板(一包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二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经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生产商应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
3.1.3生产(供应)能力要求:生产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投标物资生产线,能确保按需要组织生产、供应、交货。
3.1.4 财务能力要求: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
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近二年财务报告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达 5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近三年财务报告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1.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木方生产商组织机构健全,生产设备先进,原木采购渠道合法(进口木材报关手续齐全、
植物检疫证有效)。经销商选用符合资格条件生产商的产品,采购渠道正规,确保产品质量及产品资料的可追溯。
3.1.6 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站房、地铁、市政、房地产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不少于三个工程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且各工程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不少于100万元(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1.7 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站房、地铁、市政、房地产工程合同履约良好,提供不少于三个工程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且各工程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不少于100万元;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1.8 其他要求:具备运输、专业服务能力,组织运输、保证供应服务及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2酚醛胶异形模板(二包件)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二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经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2.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生产商应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
3.2.3生产(供应)能力要求:生产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投标物资生产线,能确保按需要组织生产、供应、交货。
3.2.4 财务能力要求: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
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近二年财务报告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2.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木方生产商组织机构健全,生产设备先进,原木采购渠道合法(进口木材报关手续齐全、
植物检疫证有效),确保产品质量及产品资料的可追溯。
3.2.6 供货业绩要求:近二年在大中型铁路站房、地铁、市政、房地产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不少于二个工程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且各工程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不少于100万元(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2.7 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站房、地铁、市政、房地产工程合同履约良好,提供不少于三个工程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且各工程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不少于100万元;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2.8 其他要求:具备运输、专业服务能力,组织运输、保证供应服务及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3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投标人资格要求(三包件)
3.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五年以
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其经销商。指定聚乙烯双壁波纹管生产商为浙江伟星建材新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武汉金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金德管业集团有限公司。
3.3.2许可和认证:投标物资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内,具有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生产商应通 过IS09001质量、IS014001环境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
3.3.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拥有完整的投标物资生产线,拥有高速挤出生产线40条,高速注塑机20台,设备自动化程度高,具备年生产投标物资2万吨成产能力,可确保按需及时供应。
3.3.4财务能力要求: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近二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该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3.5质量保证能力:组织机构健全,生产设备优良,工艺先进,全部采用电脑全自动控制,重视工序管控;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产品质量有保证,原材料进场检验、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能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提供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投标物资型式检验报告和委托检验报告资料(给水管材还需提供饮用水检验检疫报告);产品资料随货同行,能够保证可追溯。
3.3.6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在铁路、市政及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供货业绩良好,提供不少于三个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且各工程中标额(或结算额)不少于200万(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3.7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在铁路、市政及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合同履约良好,提供不少于三个工程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且各工程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不少于200万元;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3.8其他要求:具备运输服务能力,提供运输方案、保供措施;履约期间,不限定投标产品生产商数量,经销商可根据市场资源情况供应多个指定生产商的产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4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认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2021年5月27 日16:00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包件的投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采用线上发售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 2021年 5月27日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按要求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采购人指定邮箱,并根据拟参于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形式足额支付标书费,购买标书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请汇至:
开户名称:电气化局北京建筑公司新建福厦铁路房建3标项目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帐 号:2011 0101 9330 0347 0001
联 行 号:103100000018
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并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缴纳标书费用后,应告知招标人,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单位指定邮箱。
4.3招标人收到汇款信息赋予响应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权限。
4.4招标文件补遗和答疑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各投标人务必于2021年6月16日上午9:3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有效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参与投标。
5.2各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有意参加开标会议的响应人请于2021年6月16日8 时30分至9时30分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甲121号)参加开标会议,如变更开标会议地点以采购单位通知地点为准。
5.3推荐各投标人选择“开标后自动解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发布。
7.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建福厦铁路房建3标项目部
地 址:福建省晋江市永和镇马坪村千祥园西301号
联 系 人:孟玉龙
电 话:15833967622
电子邮箱:15833967622@163.com
组织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 1 110000 102170748 K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甲121号
联 系 人:陈军、孟玉龙
联系电话:010-8824 6684、15833967622
8. 公告附件
8.1 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
8.2 附件二:投标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建福厦铁路房建3标项目部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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