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5月21日11:03
评审专家名单
陈虹坚(组长)、陈安儒、苏孟斌、罗湘楠、谭文瑶(采购单位代表)
总中标金额
¥213.81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71-5828133
采购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南宁市竹溪大道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廖工0771-5679165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工0771-5828133
附件:
附件1
附件.rar
一、项目编号:NNZC2021-G3-990210-GXGS(招标文件编号:NNZC2021-G3-990210-GXGS)
二、项目名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宁极光圣达科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137号广西外贸大厦17楼南面
中标(成交)金额:213.81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南宁极光圣达科贸有限公司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9个月内。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陈虹坚(组长)、陈安儒、苏孟斌、罗湘楠、谭文瑶(采购单位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1〕55号)》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41048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网上公告媒体查询:(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网(www.nnggzy.org.cn)、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网(www.gxgszb.com)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129号
联系方式:0771-218909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88号
联系方式:廖工0771-5679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区星岛国际303号
联系方式:杨工0771-5828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0771-582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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