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日喀则市城管局2021年城区新增道路、广场、公厕环卫保洁和广场绿地养护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招标编号:XZTXRKZ2021015三、招标人:日喀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四、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泰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致:本项目各投标人日喀则市城管局西藏泰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日喀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对“日喀则市城管局2021年城区新增道路、广场、公厕环卫保洁和广场绿地养护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1年3月22日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日喀则公共资源网》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十五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现对交易预估价做以下修改,并顺延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日喀则市城管局2021年城区新增道路、广场、公厕环卫保洁和广场绿地养护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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