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物资大厦第九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02-202011-201008-0067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7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卫生院医疗设备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 20 个日历日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格声明函和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按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和《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8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或损益)表】。
3.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所属期为2020年8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经银行盖章的缴税证明,或经税务部门盖章的完税(或免税)证明(或零纳税证明,或零缴税申报表)】。
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2020年8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经社保(或税务)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
3.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可按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承诺】
3.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承诺】
3.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之“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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