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肇庆市公安局合成作战室建设(含禁毒大数据中心信息化)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肇庆市端州三路南侧16号星城广场金融中心814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200-202011-141463-0338
项目名称:肇庆市公安局合成作战室建设(含禁毒大数据中心信息化)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065,247.92
最高限价(如有):9065247.92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肇庆市公安局合成作战室建设(含禁毒大数据中心信息化)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完工期
| 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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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公安局合成作战室建设(含禁毒大数据中心信息化)
| 1项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
| ¥9,065,247.92元
(大写:人民币玖佰零陆万伍仟贰佰肆拾柒元玖角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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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能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且要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
2)本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该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须体现经营范围,或提供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网站含经营范围信息的查询件]或其他法人证书副本(须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自然人)。
2)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书】。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书】。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