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1322020000728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成都市新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库房(装配式)及附属设施配置和环卫办公区设施维护采购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11月20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
原采购文件内容:第六章:三、商务要求:4、付款方式:验收审核后并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至最终确认金额的95%;剩余5%质保期满后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更正后的内容:第六章:三、商务要求: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到合同金额的30%;验收审核后并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至最终确认金额的95%;剩余5%质保期满后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 |
更正日期 | 2020年11月24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一、监督单位: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电话:028-82520054; 二、采购计划表编号:0010704; 三、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3.新津区财政局制定了《新津县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试行)》 (新财政〔2019〕21 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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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成都市新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址: | 成都市新津区五津镇五津东路144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28-8255266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号楼二单元(B座)1001-B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28-8510703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徐先生 |
电话: | 028-85107038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