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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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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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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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4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4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4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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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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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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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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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 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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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2.1
|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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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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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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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泉州市嘉隆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泉州市嘉隆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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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泉州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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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 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 定媒体”):
(1),网址www.ccgp.gov.cn。
(2)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 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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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 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1、1.1网上报名: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泉州分网(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61.131.58.48/(自行下载供应 商手册,按手册指引操作)。 1.2请投标人及时进行网上报名并提前办理CA。 2、招标代 理服务费: 2.1本项目的招标代 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以下收取比例:1.5%。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 2.2 代 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3 代 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 2.4 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户名:泉州市嘉隆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账号:2301012830009195 3、联系电话:(0595)22795666、E-mail: [email protected] 4、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5、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 a.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体现报名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投标人,其质疑将不予受理。【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为质疑人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成功报名之日。】b.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质疑人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逐页签名。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c.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 商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d.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疑议或不认同之处,需在法定时间内按规定提出质疑,否则视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 6、我司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未中标供应 商发送《未中标通知书》电子扫描件,告知其各自的得分及排名情况。投标人授权代表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各自预留的电子邮箱账号查看。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填写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的或未按以上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获知结果并自行承担后果。7、解释权: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拥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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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后有表2,请勿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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