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GC532526202000026001001 |
标段名称: |
弥勒市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梅花温泉片区建设项目(EPC)(二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0-12-01 17: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0-12-18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1(弥勒市)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网上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301.71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改造总户数为200户,改造方式为改扩翻建,改造内容包括房屋主体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301.7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243.13万元。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弥勒市弥阳镇梅花温泉片区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上资质,且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得超过2个。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并将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能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 (4)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上资质,且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得超过2个。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施工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业绩要求: |
(1)设计业绩:2017年至今承担过1项(含1项以上)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签订合同的总投资在130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业绩。注:证明材料以设计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内无业绩的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2)施工业绩:2017年至今承担过1项(含1项以上)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签订合同的单项合同金额或合同总投资在13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注: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施工合同复印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内无业绩的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
其他: |
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0-12-18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