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西康▪幸福城供电设计项目(工程名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2376008001
江苏民裕投资有限公司的泗阳县众兴镇众兴西路北侧、西安路东侧地块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已经泗发改核[2018]58号、泗发改变更[2019]25号、泗发改变更[2019]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泗阳县西康▪幸福城供电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阳县众兴镇众兴路北侧、西安路东侧。
1.2 工程规模: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78430.8㎡,约117.58亩;其中:总建筑面积为208238.6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5875.24㎡,住宅面积149623.93㎡,商业面积4603.59㎡;住宅户数1409户。以及供水、供电、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80000万元。
1.3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招标人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确保方案通过供电部门审核。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1)设计完成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2)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在工程审计结束后付清。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泗阳县西康•幸福城建设项目供电设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从规划红线内电源点起至居民电能计量装置界(或非居民产权分点)范围内的高(低)压电气装置及高(低压)线路、电力电缆工程、装表接电、用户用电信息采集、充电桩的工程概(预)算、施工图设计、编制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现场服务等项目红线范围所有供电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含用电手续申请,供电答复单追踪,招标图纸设计、施工蓝图设计);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0万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电气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4.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4.3.1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3.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3.3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4.3.4 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3.5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3.6 其它要求。
4.4 其他条件:
4.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3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3.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3.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4.4.4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此截图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的官方查询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身份证号、注册编号、密码或验证码等可以登录、查询的全部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5.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5.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4.5.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4.5.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5.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5.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4.5.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4.5.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4.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4.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0.6 万元。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5日 09:00至2020年12月01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6日 09:0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江苏民裕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泗阳县北京西路
| 地 址:
| 泗阳县德华逸墅东门向南50米
|
联 系 人:
| 姜雨田
| 联 系 人:
| 杨欣荣
|
电 话:
| 18651195773
| 电
话:
| 0527-85221718 18251059527
|
传 真:
| /
| 传 真:
| 0527-85221718
|
邮 编:
| /
| 邮 编:
| 223700
|
E-mail:
| /
| E-mail:
| /
|
2020年11月24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项目投标指引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