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灌溉水源置换工程(西南片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魏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灌溉水源置换工程(西南片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魏县行政审批局以魏招标核准【2020】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县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魏县水利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魏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将水系、道路、绿带同时打造,是集灌溉供水、除涝排沥,生态旅游、交通畅达等多功能的综合工程,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渠系工程:本次项目恢复开挖渠道干支渠 12 条,总长度 116km,新开斗渠 80km,扩容改造坑塘 77 处,新建水闸 154 座,新建涵桥 431 座,新建提水泵站 7 座。道路工程:沿水网渠系修建 5m 宽沥青混凝土道路 74.9km。绿化工程:沿水网渠系和道路建设总长 84.4km 的绿化带,绿化面积1519 亩,种植乔木 11.25 万株。
计划工期:两年。
质量标准:勘察、设计和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魏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灌溉水源置换工程(西南片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主要内容包括:(1)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工作(本工程全部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勘探、成果整理、重点分析评价有关的工程地质问题等,出具勘察报告); (2)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施工准备、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内容,完成并配合配合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具有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1.3业绩要求:(1)近5年(2015年8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EPC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近5年(2015年8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设计单位提供);
3.1.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水利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2)勘察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施工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配置在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4 人)、材料员,均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证书;
3.1.6其他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勘察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近6个月);。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分工,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0-11-25 00:00至2020-12-01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魏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83.196.91.176:9001/)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2-18 14: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魏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83.196.91.176:900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魏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魏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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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魏县龙乡南大街28号
| 地址: | 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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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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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保锋
| 联系人: | 陈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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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0-3523233
| 电话: | 0310-3157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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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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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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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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