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智慧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开发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智慧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开发运营项目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批投资招【2020】0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软件系统。
1)、健康医疗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2)、处方信息共享及药品配送平台;3)、家庭医生签约管理系统;4)、互联网+医院信息系统;5)、运营中心应用系统(BI);6)、智慧大脑应用系统(AI);7)、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信息系统提升;8)、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管理系统(职务权力运行管理系统、患者满意度评价管理系统、医德医风建设信息系统、供应商诚信度管理系统)。
(二)硬件设施设备。
1)、视讯设备和数据支撑;2)、运营中心设备;3)、医院及乡镇卫生院设备;4)、云数据中心;5)、云安全;6)、机房与数据安全。
2.2招标范围:智慧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开发运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并且在技术能力、人员、设备方面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企业;3.3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著作权登记证书》的生产企业,包含但不限于:健康医疗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处方信息共享及药品配送平台;家庭医生签约管理系统;互联网+医院信息系统;运营中心应用系统;区域医疗智慧大脑系统;职务权力运行管理系统;患者满意度评价管理系统;医德医风建设信息系统;供应商诚信度管理系统等。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www.ccgp.gov.cn)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25 00:00至2020-12-0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2-15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清河县卫生健康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世诚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邢台市清河县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99号新天地自然康城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同飞
| 联系人: | 张振亮
|
电话: |
0319-8290010
| 电话: | 0311-8594337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