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1122020001176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卫生健康局人体测温热成像仪采购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11月19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附件 |
一、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二、采购清单中:1、大通量人体测温热成像仪:最高限价(单价):4.5万元/套。变更为:1、大通量人体测温热成像仪:最高限价(单价):4.5万元/套(每套指:热成像筒型摄像机1台,热成像黑体1台,热成像采集显示一体机1台,带托盘三脚架1个,普通三脚架2个)。2、小通量人体测温热成像仪,人证测温一体机,4台,最高限价(单价):1.5万元/台变更为:2、小通量人体测温热成像仪,人证测温一体机,4套,最高限价(单价):1.5万元/套。二、其余保持不变。 |
更正日期 | 2020年11月20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采购品目:A021001自动化仪表计划号:(2020)1263号预算金额:1050000元监督管理办公室: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4636986;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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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卫生健康局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永安路169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詹老师;联系电话:028-6992868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雨霏;联系电话:028-8779783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电话: | 13111881792、13772148570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