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1-24,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合肥合肥市口腔医院服务器、存储设备采购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安徽-合肥,所属行业分类:服务器,招标编号:2020BFFHJ0326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合肥市口腔医院服务器、存储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BFFHJ03266 项目名称:合肥市口腔医院服务器、存储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0年11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解释权”的疑问。 答:采购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 2.关于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问题”的疑问。 答:本项目评分细则中“评标办法”分值设置符合法律规定,“技术资信分”综合考虑投标人技术参数响应、综合实力、业绩、供货、调试承诺、项目团队、供货、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并科学设定了比重权值,与评审因素的量化相对应。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3.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技术参数及要求”的疑问。 答: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其中“★”号为关键的技术指标,用于区分关键技术指标和非关键技术指标,不具有限制性;非“★”条款是在产品基本性能参数上的优化,更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且经采购人核实,满足“★”条款和非“★”条款的产品不少于3家;该评分项共20分,由评委会根据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响应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4.关于本项目评分细则投标人综合实力第1项中“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3)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的询问。 答:以上认证是对投标人的要求,非对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要求。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证书无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5.关于本项目评分细则投标人综合实力第2项中“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询问。 答:此证书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CCRC,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国家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网络安全管理法规,负责实施网络安全审查和认证的专门机构,所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能够体现投标人综合实力,与项目实施实际需求相关。故采购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6.关于本项目评分细则投标人综合实力第3项中“云计算服务能力标准符合性证书”的询问。 答:此证书由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简称ITSS分会)颁发。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证书无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7.关于本项目评分细则投标人综合实力第4项中“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的询问。 答:此证书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简称ITSS分会)颁发。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证书无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8.关于本项目评分细投标人综合实力第5项则中“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等级证书”的询问。。 答: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等级(简称:CCID)证书是北京赛迪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颁发的,北京赛迪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获得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自愿性服务认证。该项业务面向信息技术服务行业,该条款的设置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证书无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9.关于招标文件“投标人具有HIS、LIS、PACS、CIS产品方面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提供一类产品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2分,满分8分的”的询问。 答:本次项目采购人为医疗机构,所采购的硬件设备均作为医疗软件的运行基础设备,所要求的是投标人具有与医疗业务密切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证书,且具经采购人核实,满足以上条款的不少于三家,不具有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0.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投标人业绩”的询问。 答:本项目业绩的设置是为了确保中标认能够切实履行合同,具有履约能力,能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未指定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且该条款的设置不具有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1.关于招标文件评分项中“项目团队”询问。 答:本项指标不是资格条件,仅作为评分项,证书内容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证书无限制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12.关于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供货、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评分内容的询问。 答:该评审因素的设置已细化和量化,且已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13.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影像存储(截图)问题”技术参数要求中要求的功能截图的疑问。 答:要求提供截图是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投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依据,经采购人核实,满足招标参数要求的产品不少于三家,没有限制或者排除潜在供应商的行为,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口腔医院 地址:合肥市长江路265号 联系方式:0551-626299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思婧 电话:0551-66223248,6622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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