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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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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大庆市龙凤区黎明街道办事处委托,按照企业自行确定的采购方式对创建示范社区防灾减灾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谈判采购,现借助大庆高新区政府采购平台发布公告,欢迎供货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创建示范社区防灾减灾物资采购
(二)项目编号:GXJT2021102201
(三)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四)资金财政预算资金
(五)项目预算:173140.00元
(六)最高投标限价:173140.00元
(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八)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指标及服务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需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二)财务要求:需提供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
(三)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有以上情形之一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2日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样品递交
1、本项目投标人须递交样品。对讲机,报警器,应急灯,防毒面具,自吸式防烟面具,灭火器,水基灭火器以上需要递交样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合格的视为投标无效。
2、样品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年10月27日9时至2021年10月27日16时,递交方式为按招标文件密封要求递交至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兴大街4号知行大厦A座15层开标大厅),规定时间内未递交样品的投标无效。
便签(样式)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
样品名称
六、开标
1、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8日8时30分。
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七、其他事项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出后,如有变更(如:变更公告、澄清或修改公告、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选择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www.hljcg.gov.cn/)”或“大庆高新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dqbidding.cn/)告知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主动登陆、自行查看。所有投标人均有义务定期登陆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在上述网站的更正公告和变更公告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且已为各投标人知悉(公告自网上发出后,即视为已确认接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项目相关文件的事宜,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上传加密投标文件而产生的全部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庆市龙凤区黎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段元明
联系电话:15246045588
代理机构: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459-813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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