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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银行收购股权中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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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广州银行收购股权中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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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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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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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收购股权中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广银采购[2021]79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银行收购股权中介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金融机构股权,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聘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股权的中介服务商。本次采购以联合体的形式进行,由财务顾问作为联合体牵头方,由法律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共同组成联合体进行响应。
(二)采购数量:1个联合体。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实施结束。
五、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止。本公告在广州银行的官网(网址:http://www.gzcb.com.cn)、{本网站(网址:http://www.{wz_now/)、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网址:http://www.cfcpn.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银行的官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银行的官网(网址:http://www.gzcb.com.cn)发布的文本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为使本次竞争性磋商工作建立在公平、可靠和高效的基础上,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资质:
(一)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联合体成员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三)联合体成员具有在中国境内开展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资产评估业务资格(提供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专业资质文件)。
(四)联合体成员中财务顾问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为投资或收购或重组或破产处置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中国银保监会公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为准)提供财务顾问的成功案例(提供项目名称列表以及合同复印件的、采购内容页、甲乙双方盖章页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
(五)联合体成员中财务顾问2020年度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为准)。
(六)联合体成员自2018年1月1日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无此类情况的书面声明)。
(七)联合体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截止时间当天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联合体)磋商(提供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九)联合体成员不存在违反《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监管制度限制性规定的情形。
(十)本项目由财务顾问牵头按照相关资质要求组建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进行响应,且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4家。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共同参与竞争性磋商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财务顾问作为牵头方以及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最终选聘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2、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上述(一)至(九)条中的相关资质要求。
3、联合体成员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与响应,也不接受派出两个或以上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原则上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响应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参与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报名方式及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二)报名方式:请填写《磋商报名确认函》(附件)并加盖公章,扫描后与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广银采购[2021]79号+公司全称”,采购人审核邮件后将采购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八、响应文件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日9:00。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37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20-28302613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37楼
邮箱:jzcg1@gzcb.com.cn
附件:《磋商报名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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