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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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3207222105070001002001
本招标工程东海县民兴路(振兴路-北滨河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东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发改复[2020]2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海县民兴路(振兴路-北滨河路)新建工程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东海县民兴路(振兴路-北滨河路)新建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东海县民兴路(振兴路-北滨河路);
3、监理招标控制价:5.8万元;
4、招标范围:东海县民兴路(振兴路-北滨河路)新建工程监理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配合审计、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5、监理服务期: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阶段并配合审计结束;(本工程监理费用不以工程工期延长或任何因素而额外增加费用,监理报价费用即为结算费用,不予变更调整)。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的要求:
3.10 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外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18]95号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有在建但满足要求)、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 2020年 12月至 2021年5月连续 6 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 ,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7)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 6 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原件扫描件资料。
投标报价(10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监理费以万元计,监理取费小数点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方法三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R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1、获取时间:2021年06月01至2021年06月07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CA办理CA办理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CA办理时间与地点: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窗口。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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