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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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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主)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成)广州地铁设计院施工图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2
(主)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成)广东冶建施工图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通过
3
(主)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院施工图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通过
4
(主)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广东勘设建筑技术服务中心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020-83313605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020-38180280(公路)020-38180053(市政道路)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南二路1号17楼(建设管理处)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管理中心日期:2021年11月03日附件:
资格审查报告(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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