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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梅河口市2021年南环路维修改造工程(五莲山大桥—凤城)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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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吉林省梅河口市2021年南环路维修改造工程(五莲山大桥—凤城)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吉林省 |
发布时间: |
2022-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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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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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2021年南环路维修改造工程(五莲山大桥—凤城)由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发[2021]4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109-220581-04-01-585193,招标人为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梅河口市2021年南环路维修改造工程(五莲山大桥—凤城);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改造道路总长度1582.487米,其中罩面面积34815平方米,机动车道翻建(既有中央分隔带拆除恢复路面)面积3166平方米,南环路标线用量1394.6平方米,设置雨水篦子91个。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工程量;
2.3项目编号:JLXRZB2022-026;
2.4最高投标限价:13019884元;
2.5建设地点:梅河口市南环路(五莲山大桥—凤城);
2.6计划工期: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9月28日;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是投标人在籍在册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3.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9.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15号)《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吉建管〔2020〕13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17〕1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8〕27号文件。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 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1日(北京时间,下同),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下载时,必须使用本单位CA锁。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不予接受,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相关信息。
4.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户名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是吉林银行通化振通支行;行号:313245004010;虚拟子账号是0401161000000615-220622332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金额、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2年7月19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步行街)第二开标室。
5.2因疫情原因,开标会议采用视频直播的形式进行,请各投标人提前下载“QQ”App应用程序及网上开标专用QQ,并于开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内加入722857861(开标直播QQ工作群组),加入后将群昵称改为投标人名称,并在QQ工作群中输入以下内容: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名称(如有)、分包编号(如有)、个人姓名、联系方式;投标人未参加视频开标会议的,或未完全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全过程的,视为认同开标会议结果。
5.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方式: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由投标人持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远程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不得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单位开标前及网上开评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 QQ 工作群,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
联系人:付丽娟
电 话:0435-437027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鑫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888号GTC环球贸易中心A座802室
联系人:宋伟南
电 话:0431-8051454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工科
8、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梅河口市建筑市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5-4370138、4370529
邮箱:mhkjsjfzk@
地址: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编:13500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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