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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涉铁技术咨询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辽宁省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涉铁技术咨询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5-06-24
详细内容: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涉铁技术咨询 (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 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庄高速”)路线全长174.4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中央分隔带宽度为1.5米。

  2.2 采购范围

  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应铁路行业主管部门要求,需要一家单位协助我公司完成以下主要工作内容: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技术咨询、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技术咨询、配合本项目完成施工技术规范及计量规则编制技术咨询、施工期间服务等。配合本项目完成满足铁路部门要求的铁路工可研(初步设计深度)技术咨询、施工图设计报批协助服务,并协助取得铁路部门相关审查同意意见,获得批复。配合我院其他工作,协助按期提供设计成果。其中兴隆枢纽远期预留工程涉海岫铁路节点方案仅完成满足铁路部门要求的铁路工可研报批,并取得铁路部门相关审查同意意见,获得批复。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三个月内完成。(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服务地点

  辽宁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铁道行业甲级资质或铁道专业(桥梁、电气化、通信信号)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至少独立完成1个50万元及以上的涉铁工程设计或相关技术咨询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要求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以上(含3年)涉铁相关设计经验。

  (2)其它相关人员5人,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以上(含3年)涉铁相关设计经验。

  3.1.5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 1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 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6月 25 日00时00分至2025 年6月 27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所响应标段的采购文件。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应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 3 日 14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响应标段,按所响应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编制客户端”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参与响应活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辽宁省交投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4-66190776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纪检监察部 联系电话:024-67856047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5940055029

  电子邮件: /

  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号附属楼5楼

  联 系 人:谷紫微

  电 话:024-83738627

  电子邮件:lnxinda20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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