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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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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张镇家园六期小区配套设施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8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JFCG2021-40
 
 项目名称:张镇家园六期小区配套设施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万元
 
 最高限价:182.426963万元
 
 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 本工程为张镇家园六期小区配套设施修复工程,位于无锡市洛社镇街道内,主要施工内容为挖除现状草坪、部分就近移栽乔灌木、新铺设草坪、铺设AC-13C沥青混凝土、铺设“井”字植草砖、铺设雨水管网,砌筑雨水检查井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采购内容:张镇家园六期小区配套设施修复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误期违约金:每拖延一天按中标价的万分之八支付违约金。
 
 5.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同一投标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证明)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缴费证明。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方式:纸质为主,电子文档为辅。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磋商文件;本项目磋商文件不接受邮寄。异地供应商按上述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44290207@qq.com),并注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
 
 售价:捌佰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3楼开标8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8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3楼开标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有需要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电子邮件或传真件形式提出"JYJFCG2021-40项目需求澄清问题",于2021年8月17日上午11:00前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44290207@qq.com),传真号0510-88207527,并于答疑会时递交盖章原件。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21年8月17日上午10:00在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2楼开标室对投标人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公开答疑。
 
 3.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4.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通道,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安全开展。凡参与惠山区政府采购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进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前完成以下程序: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投标供应商代表人数为1人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活动人员,严禁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叉史相关人员进入采购活动现场。对故意隐瞒的,将报送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凡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在无锡市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大厅出示“苏康码”与“行程码”(实时查验图,截图无效),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可进场; “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加*标注地区),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苏康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C,严禁进场并上报所在社区与同级财政部门。
 
 4)进入采购活动现场的人员领取并填写工作人员发放的《个人健康申明》,凭签署完毕的《个人健康申明》进行投标(报价)及评审活动。
 
 5)投标(报价)人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不能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报价)人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2)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进场后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服从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口罩,座位保持安全距离或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
 
 (3)投标(报价)人不配合工作人员防疫检查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社镇新兴西路5号
 
 联系方式:0510-83302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联系方式:0510-882075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婷婷、邱天
 
 电 话:13861820327
 
 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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