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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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2011-090300-0301采购品目: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代理机构: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马瑞项目经办人:林建好
项目概况
清远市人民医院基于AI的VTE防管治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之二、09、10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00-202011-090300-0301
项目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基于AI的VTE防管治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基于AI的VTE防管治系统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CLZ0120QY01ZC80
(2)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清远市人民医院基于AI的VTE防管治系统采购项目
1项
1500000.00
(3)简要服务要求:本系统建设要基于医院现状,本着先进、实用的原则,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医学信息处理技术,结合现代化的医院管理模式,为医院提供全面的、开放的、高效的、安全的、可持续扩展的系统。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内容整体交付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8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0年8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2020年8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8.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9.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0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之二、09、10号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1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之二、09、1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二)获取文件方式:
(1)网上报名:供应商可通过http://suppliers.chinapsp.cn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入http://suppliers.chinapsp.cn填写或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填写《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10号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四)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763-3813002-240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路B24号区办公楼四楼
联系方式:0763-3113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之二、09、10号
联系方式:0763-3813002-8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63-3813002-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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