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招标内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商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台式计算机408台;便携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138台。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招标范围:包括产品生产、合格出厂、安全运输、货到现场、合格验收、安装调试与检测、试运行、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技术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直至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全部内容。
2.3交货地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指定地点。
2.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运输至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辖内支行(全省范围)、安装调试与检验并投入正式使用。
2.5资金自有资金;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标段1:台式计算机产品;标段2:便携式计算机产品。投标人可同时投两个标段,也可同时中标两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国内品牌制造商(不含港澳台)或其代理经销商(具有产品原厂商合作伙伴资格或代理商资格)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相应的内容),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供货能力、经验及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3.2同一品牌的产品,若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则不能再授权代理经销商(具有产品原厂商合作伙伴资格或代理商资格)参加投标。如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需得到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每个制造商可授权多个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每个投标人在每标段仅能投标一个品牌的一个型号产品。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过程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6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23日至2021年04月28日(法定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持: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的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产品原厂商合作伙伴资格或代理商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代理经销商提供);4)国内品牌制造商(不含港澳台)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代理经销商提供)等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举行招标会议,届时投标人派代表出席。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216号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联系人:郑东盟联系人:杨东波
电话:0311-85015006电话:0311-8606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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