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委托,拟就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配套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采用单一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对本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书面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2、项目名称: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配套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二、拟采购标的说明:
1包:尿液分析用鞘液等
2包:一次性吸头(枪头)
3包:培养皿等
4包:人乳头状瘤病毒(HPV)核酸检测试剂盒(杂交捕获-化学发光法)
三、拟采购单一采购方式原因说明
受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的委托,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其所需的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配套试剂、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单一采购论证。根据相关规定,2020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13:30整,我公司组建了由大连市公共资源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的论证小组。对此次需单一采购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配套试剂、耗材采购项目进行现场讨论,并出具论证意见。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明确采取单一采购方式的条件为:“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方式采购。
四、拟采购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1包:大连博朗迪商贸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哲林街33号)
2包:大连新润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绿波路39号)
3包:广州市华粤行仪器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483号)
4包:哈尔滨星鑫医疗器械经销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64号B3栋办公单元2631号)
五、公示期限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8日16:00止。
潜在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徐少龙,联系电话:0411-82820228,传真82821838,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层J号)。
六、专家论证意见
本次采购为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配套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各位专家充分了解本项目的需求及特殊情况,建议本次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配套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方式采购。
原因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大连市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方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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