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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石泉县曾溪镇人民政府曾溪镇高坎村农业园区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陕西省石泉县曾溪镇人民政府曾溪镇高坎村农业园区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5-07-07
详细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Y-2025-176

项目名称:曾溪镇高坎村农业园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99,306.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曾溪镇高坎村农业园区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99,306.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99,306.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曾溪镇高坎村农业园区建设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99,306.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曾溪镇高坎村农业园区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且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 〔2019〕27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23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曾溪镇高坎村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间段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损益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通过(www.ccgp.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8日

至2025年07月10日

,每天上午09:00:00

至12:00:00

,下午15:00:00

至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6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16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①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②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投标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报名成功回执单以及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2号汇成天玺酒店C座11层)进行报名确认,确认完毕视为报名成功,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③未向采购代理公司报名确认的,视为报名失败。

④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招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签到或解密谈判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

备注:请各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泉县曾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石泉县曾溪镇油坊湾村

联系方式:18429057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2号汇成天玺酒店C座11层

联系方式:147291530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荣清

电话:14729153054

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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