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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G348宜昌城区至三峡坝区公路K360+845-K382+300主线及绿道工程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湖北省G348宜昌城区至三峡坝区公路K360+845-K382+300主线及绿道工程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1-10-25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G348宜昌城区至三峡坝区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昌市发改委关于G348宜昌城区至三峡坝区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宜发改审批[2020]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交通运输局,代建单位宜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征地拆迁与协调责任单位为夷陵区政府,招标人为宜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和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K360+845-K382+300主线及绿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于夷陵区港虹路与夷兴大道交叉口附近,起点桩号为:K360+845,沿现有道路,过黄柏河大桥,经南津关社区,过三游洞大桥,在北风坳下穿三峡专用公路,经兆吉坪村、王家坪村,于西陵峡停车区处到本项目终点,终点桩号为K382+300。路线全长约为 21km。全线按设计速度 40 公里/小时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 8.5 米, 配套绿道宽度 1.5-4.5 米;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其中主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郊野绿道采用彩色沥青砼面层,过城镇段绿道采用透水人行道彩砖铺砌。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G348宜昌城区至三峡坝区公路K360+845-K382+300段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绿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预计开工日期为:2021年12月1日,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资质、业绩、财务、人员、信誉应满足招标公告附件1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单;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平台” 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领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10月23日8时30分至2021年10月29日17时30分。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无。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6日上午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同开标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9.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40号

电话: 0717-7596516

联系人:谢秉凝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楼

电话:17666529677

联系人:倪悦

附件1: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投标人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等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2018年、2019年、2020年每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应小于1。

注: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单个标段里程不小于15km的二级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工作内容须同时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且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里程均不小于15km)施工业绩。

注:

1、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证明材料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可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或附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彩色扫描件。上述材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上述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投标人的业绩划分

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近5年”是指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及宜昌市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及宜昌市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2019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也未被列为D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平台”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

1、第1、2、5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第3条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以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信息为准。湖北省普通公路信用评价结果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关于发布湖北省2019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查询到的信息为准。若截止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关于发布湖北省2020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已发布,则湖北省普通公路信用评价结果以最新发布的为准。投标人应附上述查询信息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3、第4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平台”网页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中级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注册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不小于15km的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工作内容须同时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且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里程均不小于15km)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1

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不小于15km的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工作内容须同时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且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里程均不小于15km)的项目总工。

安全生产工程师

1

中级职称,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条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的安全工程师或专职安全员。

注:1、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建造师资格证书(如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可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或附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彩色扫描件。上述材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上述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安全生产工程师应提供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3、应提供上述人员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在本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的到岗承诺函。

5、“近5年”是指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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