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新型苗木起挖机”不少于1辆,车辆为“投标企业所有”的要求,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辆新型苗木起挖机加6分,最多得6分。
提供书面承诺:承诺中应包含“a、投入车辆的数量、吨位;b、如若中标,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将车辆停于采购人指定位置,保证服务期间内能在招标地段正常行驶”的内容。未承诺或承诺不全的不得分。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购置发票扫描件,同时提供行车证扫描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4、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30千瓦以上的移树机”不少于1台,车辆为“投标企业所有”的要求,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台新型大型旋耕机加4分,最多得4分。
提供书面承诺:承诺中应包含“a、投入车辆的数量、吨位;b、如若中标,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将车辆停于采购人指定位置,保证服务期间内能在招标地段正常行驶”的内容。未承诺或承诺不全的不得分。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购置发票扫描件,同时提供行车证扫描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中2.2.1投标单位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0日17时 30 分;2.2.2答疑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23日17时 30 分;2.2.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日9时 00 分
变更为:
(一)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2(3)中拟投入机械设备中:
1、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新型苗木起挖机”1辆,车辆为“投标企业所有”的得6分,最多得6分。
提供书面承诺:承诺中应包含“a、投入车辆的数量、吨位;b、如若中标,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将车辆停于采购人指定位置,保证服务期间内能在招标地段正常行驶”的内容。未承诺或承诺不全的不得分。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购置发票扫描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4、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30千瓦以上的移树机”1台,车辆为“投标企业所有”的得4分,最多得4分。
提供书面承诺:承诺中应包含“a、投入车辆的数量、吨位;b、如若中标,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将车辆停于采购人指定位置,保证服务期间内能在招标地段正常行驶”的内容。未承诺或承诺不全的不得分。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购置发票扫描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中2.2.1投标单位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日17时 30 分;2.2.2答疑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3日17时 30分;2.2.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9时 00 分,其他内容不变。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市园林绿化科研所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大碾屯村北
联系人:马健
联系方式:15236556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昊澜迎宾馆4号楼11层
联系人:杨磊
联系方式:13783859373
3.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安阳市财政局
监督代码:114105000055771590
联系人:王飞
联系方式:0372-5109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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