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延平区来舟镇等三个乡镇街道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变更公告 |
公告名称: |
福建省延平区来舟镇等三个乡镇街道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变更公告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1-06-02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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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平区来舟镇等三个乡镇街道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局以延水移民[2021]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来舟镇人民政府、南平市延平区南山镇人民政府、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水东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上级拔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延平区来舟镇王富村、延平区南山镇大坝村、延平区水东街道塔下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8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程施工共3个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如下:延平区来舟镇等三个乡镇街道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来舟镇王富村新村内新建排水沟工程(招标控制价:122126元);延平区来舟镇等三个乡镇街道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南山镇大坝村路灯工程(招标控制价:186569元)。延平区来舟镇等三个乡镇街道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水东街道大家厂、塔下、十里安配套工程(招标控制价:532774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41469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标段I:来舟镇王富村新村内新建排水沟工程(招标控制价:122126元);标段II:延平区来舟镇等三个乡镇街道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南山镇大坝村路灯工程(招标控制价:186569元)。标段III:延平区来舟镇等三个乡镇街道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水东街道大家厂、塔下、十里安配套工程(招标控制价:532774元);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根据延建办[2020]12号文【南平市延平区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延平区政府性投资小规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为延平区政府性投资小规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预选承包企业名录《建筑工程序列》内的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单位,未被列入《关于公布2018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建〔2019〕4号)的名单企业,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4、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裁判文书网对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信息系统对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失信被执行记录查询。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扣减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扣减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或失信被执行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自2019年7月19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自2019年8月16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6、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1日08:30:00至2021年6月3日08:3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6月3日08: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6月3日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建设路顺达商住楼三楼,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851570,传真:/
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锡华翠城A栋202室,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866861,传真:/
联系人:郭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9-8317272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建设路顺达商住楼三楼
联系电话:0599-885157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幢2楼
联系电话:0599-831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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