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4 17:41
汕头市龙湖区采购办公室电瓶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受汕头市龙湖区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对汕头市龙湖区采购办公室电瓶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编号:JZ8200085NA1A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采购办公室电瓶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40000.00
四、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电动载货车
4辆
1个月
详见需求书
备注:
1.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五、报价人资格:
1.报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营业执照须具有设备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范围;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报价人须提供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成立不足时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证明材料);
5.报价人须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报价人须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请投标人报名时带齐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均需在投标有效期范围内并提供原件核对)。需要邮寄报名的供应商可采用线上登记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供应商可通过电话0754-87296835对接,将投标供应商登记的信息及报名资料邮寄至:汕头市高新区科技西路6号粤东大数据中心9楼A11,联系人:黄小姐,报名合格我司发送电子采购文件并邮寄纸质采购文件给报名供应商,邮寄费用需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七、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在2020年11月25日起至2020年11月27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西路6号杰思信息大厦9楼A11)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西路6号杰思信息大厦9楼A11
十、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西路6号杰思信息大厦9楼A11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26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汕头市龙湖区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8575133098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航空路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4-87296835
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西路6号粤东大数据中心9楼A11
汕头市龙湖区采购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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