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5年工程建设用车服务询比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陕西省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5年工程建设用车服务询比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陕西省 |
发布时间: |
2025-02-27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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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5年工程建设用车服务询比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依据《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及《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释义以及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的委托,开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5年工程建设用车服务询比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发布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1.项目名称:{本项目
2.项目编号:KRZBXM2025-01(FW-01)
3.资金自筹资金
4.项目规模: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标段号
子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元)
总价最高投标限价(元)
备注
限中要求
1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5年工程建设用车服务询比采购项目(一)
80
台次
13100
1048000
每车使用30天为一个台次,预计共需80台次,预计发生总金额1048000元
限中一个标段
2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5年工程建设用车服务询比采购项目(二)
80
台次
13100
1048000
每车使用30天为一个台次,预计共需80台次,预计发生总金额1048000元
3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5年工程建设用车服务询比采购项目(三)
80
台次
13100
1048000
每车使用30天为一个台次,预计共需80台次,预计发生总金额1048000元
合计
3144000
5.服务内容:工程建设车辆租赁。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租赁车辆以台次费用为单价,根据现场使用需求,以工作联系函的形式告知租赁车辆数量,以最终车辆使用时间计算租赁期,最终实际使用费用根据单位台次单价乘以使用台次进行计算。每标段预算金额1048000元,具体使用台次数量发生金额根据项目部门使用情况确定,若服务期内车辆使用台次使用仍有结余,服务期延续至下一年度直至租赁台次使用完毕,合同自动终止。)
7.服务地点:锡林郭勒盟。
8.限中规则: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并设置限中。每个供应商限中1个标段;即每个标段中若供应商两个及以上标段均排序第一,只能选择投标报价最高的标段中标,其另一标段中标资格顺延排序第二的供应商;若供应商只有一个标段排序第一,则必须选定此标段为中标标段,若供应商放弃此标段的中标资格,则不授予其他标段的中标;若供应商在两个及以上标段中均排序第二,且两个及以上标段排序第一的供应商均放弃中标资格,排序第二供应商也只能选择投标报价最高的标段中标;以此类推。排序第一的投标单位不参与其余标段的排名。
9.结算方式:租赁车辆以台次费用为单价,根据现场使用需求,以工作联系函的形式告知租赁车辆数量,以最终车辆使用时间计算租赁期,最终实际使用费用根据单位台次单价乘以使用台次进行计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在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中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当事人”为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
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注: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在查询省份范围中选择“全国”,将查询结果截图。
6.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截止到最新所有名单);
7.供应商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8.分包:本服务项目不允许分包。
9.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2)供应商所提供租赁车辆必须归属竞标租赁公司所有,租赁公司竞标时须提供至少6台车辆行驶本,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显示为供应商本企业或该公司法人所有,车辆具有机动车行驶证且年检合格。
(3)供应商承诺函(承诺内容包含如下,格式自拟):
①供应商成交后在锡林郭勒盟设立固定的营业场所或服务场所。
②供应商提供车辆租赁服务及其它服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
③承诺符合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备案要求。
④供应商在车辆租赁期限内严格遵守《锡林郭勒供电公司工程建设部车辆租赁管理办法(试行)》;
⑤承诺租赁期间,供应商提供负责车辆日常修理、保养、年检等相关费用。
⑥承诺车辆必须允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为车辆配置GPS或北斗定位装置。车辆移交前证件齐全有效,机动车来历凭证、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等证件也要提供齐全。车辆未发生过事故,车况良好,车内安全气囊、灭火器等相关安全配置齐全,无损坏。
⑦承诺成交后,提供租赁车辆前,须与采购人提前确认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车辆数量调配,如在履约过程中,因受工程进度影响,月度车辆使用台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最终以实际发生台次结算。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不收取询比采购文件费。
2.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02月27日至2025年03月03日17:00,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guocai-impc.cppchina.cn)在线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公司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竞标报名前需要在内蒙古电力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zglb.impc.com.cn:82)”,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办理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始投标报名。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一在报名管理界面查看最新采购项目一供应商报名提交报名资料一报名成功后一供应商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平台联系电话:400-9913-966。
(2)报名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点击扫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3.报名所需资料(需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1)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响应,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即可)(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3)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响应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5)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承诺(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注:1.为保证供应商顺利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充分考虑上传时间,供应商不能及时上传报名资料,导致的报名不成功,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本次询比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审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询比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不合格的或资料模糊不清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五、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方式,电子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将不予接收。
2.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中招互连】APP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需要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六、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5年02月27日~2025年03月05日上午9:00
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5日上午9:00
商务技术经济标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5日上午9:00
商务技术经济标解密时间:2025年03月05日上午9:00~上午9:30
询比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七、解密方式:
远程解密: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中招互连】APP进行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持上传文件时所使用的手机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远程协商:供应商不需到达评审现场,专家通过远程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协商。详见《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操作手册及采购文件。
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系统沟通联系解决(400-9913-966 ,周一~周五9:00-17:00),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八、采购费用:
8.1 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依据(内工建协(2022)34号)收费标准*87%进行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缴纳。
备注:预算30万元及以下项目,根据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不按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注释第二条规定执行)。
8.2 平台使用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供应商需(在线下载采购文件后,上传响应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采购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为:
非招标采购项目中电子采购服务费:300元/包/次;
3.产权场地服务费:
3.1、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3.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3.3、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董政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注:1、成交供应商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简称或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
2、成交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成交供应商应及时缴纳此项费用,以免延误成交通知书的发放。
3、发票开具:成交供应商在交纳场地服务费后,须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楼12号窗口开具发票。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地址: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东段
联系电话:0479-8296337
接受异议邮箱:xlglgdgswz@126.com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开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
联系人:王亚雄、姚瑶、张千禧、张晓丹、成荔、高琳、王建光
电 话:0471-3957877
邮 箱:krnmg2025@163.com
2025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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