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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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区经营权资产评估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区经营权资产评估服务项目(第二次)
1.2采购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第1包: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重置成本法对永定、城步、绥宁、三仙湖、洞庭湖、毛田、浮邱山以及吉庆8对服务区经营权进行评估,并出具造价咨询报告;
第2包: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造价咨询报告采用重置成本法和收益法对永定、城步、绥宁、三仙湖、洞庭湖、毛田、浮邱山以及吉庆8对服务区经营权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包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
第1包: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重置成本法对永定、城步、绥宁、三仙湖、洞庭湖、毛田、浮邱山以及吉庆8对服务区经营权进行评估,并出具造价咨询报告;
第2包: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造价咨询报告采用重置成本法和收益法对永定、城步、绥宁、三仙湖、洞庭湖、毛田、浮邱山以及吉庆8对服务区经营权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资产评估报告(造价咨询报告)验收通过之日止。
2.3服务地点:湖南省境内。
2.4服务目标及服务标准:(1)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湖南省国资委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湘国资〔2020〕151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92)国资办发第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第14号)《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财政部令第15号)及采购人相关制度等的规定。
(2)第1包:为完成该造价咨询项目,乙方应派出由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交通甲级造价工程师3人、组成造价咨询项目组,其中项目负责人为造价咨询项目的总负责人,对整个造价咨询项目负总责。同时,在造价咨询报告验收通过前,项目组所有成员每周不少于2个工作日驻场委托人驻地现场办公,接受委托人的考勤管理。
第2包:为完成该资产评估项目,乙方应派出由项目负责人1人、资产评估师3人组成资产评估项目组,其中项目负责人为资产评估项目的总负责人,对整个资产评估项目负总责。同时,在资产评估报告验收通过前,项目组所有成员每周不少于2个工作日驻场委托人驻地现场办公,接受委托人的考勤管理。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黑名单
(4)其他: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2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资格条件
对供应商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1)依法设立
□不适用
☑适用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
(2)资质要求
□不适用
R适用
第1包: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第2包:在财政部官网“https://zcpgba.mof.gov.cn/confirm/queryEvluation#”备案的评估机构。
□不适用
R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2)。
(3)财务要求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
(4)业绩要求
□不适用
R适用
第1包: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业绩。
第2包: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资产评估项目业绩。
□不适用
R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
(5)信誉要求
□不适用
R适用
①近3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因责任引起的与招标人的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提供的中介服务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相关部门通报的.
②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5)。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不适用
R适用
第1包供应商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交通部甲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2包供应商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资产评估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不适用
R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6)。
(7)其他要求
□不适用
R适用
1.同一公司的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2.响应人确保对本机构参加响应所提供的所有证明资料信息真实性,并做出承诺;
3.在约定服务期内,确保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诚信服务,并自觉接受监督;发现不诚信行为,愿意接受相关处罚;
4.承诺按采购人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不适用
R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7)。
(8)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1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8)。
(9)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9)。
4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__;
保证金形式:/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5.1综合评分法。
5.2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采购人应按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每个供应商可在本次采购中允许对1个包响应,且只允许中1个包。
6采购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的递交6.1凡有意参加响应的单位,自行在湖南高速公路网(http://www.hngs.net)或湖南高速公路集采平台(https://hngs.go.1688.com/page/index.htm)下载采购文件等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采购文件等资料与备案的书面采购文件等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请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持下述资料至湖南省长沙三一大道500号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3楼2309会议室获得磋商资格后递交响应文件交采购人签收。
(1)查验的原件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
②报名人二代身份证;
(2)递交的复印件资料:
①报名人二代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全套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6.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4供应商若对本项目采购需求、资格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2021年6月6日9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
7.2预成交结果公示的期限:3个工作日。
7.3预成交结果公示的其他内容:/。
8其他8.1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
费用标准或金额
交费时间
交费方式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本项目采购代理费:1包3000元,2包2000元,采购代理费包含在其投标总报价中,不单独计列。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到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马栏山支行
账号:43001714061052500104
8.2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的幅度:/%。
9联系方式采购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15367895969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女士
电话:0731-85530285
地址:湖南省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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