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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龙凤区应急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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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黑龙江省龙凤区应急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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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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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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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大庆市龙凤区应急管理局委托,按照企业自行确定的采购方式对龙凤区应急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借助大庆高新区政府采购平台发布公告,欢迎供货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龙凤区应急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FGK2021101501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资金财政资金
(五)项目预算:101万元
(六)最高投标限价:101万元
(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八)采购内容:龙凤区历史灾害调查、综合减灾能力调查、相关承灾体调查、重点隐患综合调查等实施细则的编制和技术培训;通过调查手段调查汇集区级历史灾害调查、综合减灾能力调查和相关承灾体调查数据并进行系统填报审核质检;配合普查办、应急局针对灾害普查进行宣传、技术服务支撑等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完成普查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两年的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5、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提供的网页截图(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果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8、投标人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包含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和地理信息数据处理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包或者未划分招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10、本项目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五、开标
(二)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六、其他事项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出后,如有变更(如:变更公告、澄清或修改公告、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选择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www.hljcg.gov.cn/)”或“大庆高新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dqbidding.cn/)告知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主动登陆、自行查看。所有投标人均有义务定期登陆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在上述网站的更正公告和变更公告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且已为各投标人知悉(公告自网上发出后,即视为已确认接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项目相关文件的事宜,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上传加密投标文件而产生的全部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大庆市龙凤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18644026234
电话:王先生
招标机构名称: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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